第二十二章 军人使命
拉萨市,残狼一行三人各背着一个帆布包漫步在大街上。三人走走逛逛终于找到了一座别墅,这是当年老爷子在西藏的住房,现在便宜给了残狼三兄弟。
打开门,房间里的一切都很干净,显然经常有人打扫。三人随意的把包扔在沙发上,刀子开始东翻西找的在房间里找新奇玩意。
残狼拿了条浴巾窜进了浴室,泡在温暖的浴缸里抽出那只西格P210仔细的分解开来。这种手枪号称枪中贵族一点都不假,很多人都久仰它的大名,却很少亲身使用过。P210传奇般精美绝伦的制造工艺,带来的是无懈可击的可靠性和超群的准确性。在世界上所有军用手枪当中,这把枪的质量从来没有被超越。很多用过西格P-210的枪手更是给它冠以“小型步枪”的美誉。
残狼手中的这只P210后面还后缀有一个“6-9”的字样,显然,这是一把德国货。虽然只有7发的容弹量,但是它远远高于同类手枪的准确性很好的弥补了这个小小的不足。
仔细的观察了一下枪膛,残狼悬着的心彻底放下了。这把枪的主人对自己的配枪很呵护,膛线几乎就像是新的一样。
其实,残狼很久以后才知道,这把枪的主人就是烈火佣兵团的队长“大胡子马克”,而这把枪则是他刚刚在一个武器展上出高价拍卖得来的当年德国原厂剩下的一批货中的一支,也就是说这把枪至今还没有被使用过!
残狼仔细的把玩了一会儿手里的枪械之后围着浴巾走出了浴室,客厅里,刀子和鸡眼正一人拿着一瓶国窖对着吹瓶子,也不知道这俩什么时候学会的喝酒。
“我说二位,最近没什么事,我们总不能一直混吃等死吧?怎么样?有兴趣出去玩玩不?”残狼显摆似的用手里的P210转着枪花问道。
“行啦,哥早看见你那把破枪了。懒得和你抢而已,真不明白这把破枪怎么这么贵,不但装弹量少得要死,而且弹夹还贵得要死,谁要是有5个这玩意儿的弹夹都可以换把不错的手枪了。我说你真打算带着这玩意上战场啊?换个弹夹还得两只手一起来,你这纯粹是寿星佬上吊嘛。”鸡眼不屑的评价让残狼一脸的失败。
刀子似乎对去哪玩更感兴趣,“西藏这儿可不是东南亚,你打算带我们哥俩去哪儿啊?”。
“呵呵,可可西里怎么样?”残狼收起了手里的配枪笑嘻嘻的建议道。
“你想去捕猎藏羚羊?”刀子和鸡眼一脸愤怒的问道。基本上军人都比较爱护动物,尤其是雇佣军,除非极个别变态的家伙,大部分都很注意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用圈子里的话说,“地球上人类至少有50亿,个把的人,杀就杀了,可是野生动物加一起又有多少?”
“可可西里不止有藏羚羊,还有偷猎的。你们傻还是我傻....”残狼一脸无奈的说道。
商量好行程安排,三人在别墅里好好休息了一天,第二天一大早,残狼就从军区借了一辆越野车,拉上刀子和鸡眼赶往了可可西里。
其实所谓的反盗猎,只不过是三兄弟闲不住而已。一个个的虽然年纪不大,但是都属于那种荷尔蒙分泌过量的型号。让他们憋在家里还不如满世界的走走看看。
这一天,三人走走停停来到了著名的不冻泉,相传这口泉眼是和地中海相连,至于真假就没有人考证了。三个只懂得打仗的家伙并不清楚现在的季节是不是偷猎是时间段,只不过是当作旅游罢了。
在不冻泉休息了一夜,三人突发奇想的想去康西瓦烈士陵园看看。也幸好来的时候带的物资比较多,倒不至于断了给养。
第二天,越野车停在了康西瓦,距离康西瓦不远就是一条公路,凡是经过这里的司机都会自觉的减缓速度并且鸣笛致敬。鸡眼搬着一箱在拉萨买的茅台放在了陵园的祭台上,三人一人抽出一瓶酒撬开瓶盖缓缓地撒在了高原的土地上。
清香的酒精味缓缓飘散,残狼又从车里抽出一条红塔山,这东西是给附近的驻军准备的,三人废了好大的劲各自点燃了三支烟恭敬的摆放在了祭台上,不理会周围人惊惧的神色,残狼抽出P210一口气打光了里面的7颗子弹,清脆的枪声在陵园里回荡着,三个人,三个标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礼。
周围的藏民等三兄弟礼毕后热情的献出了自己的哈达,被枪声吸引停下来的司机也纷纷按动了自己的喇叭,那一刻,手里沾满了鲜血的残狼三人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还是个中国人。
拉着一车的烟酒罐头,三人赶向了最近的一个驻地,不大的哨所里生活着11个年轻军人。班长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严重凹陷的指甲说明他已经在这里驻守了很多年。热情的班长把三个半大的孩子让进了哨所,残狼又招呼几个战士搬下了越野车里所有的物资。
刀子从副驾驶上拿出刚才在陵园里打开的那条红塔山给几个战士分发了下去,班长美美的吸了一口手里的烟开始和看起来年龄最大的鸡眼攀谈了起来。
鸡眼首先表明了三人的身份免得引起误会,一群战士倒是很好奇三人的经历,于是最贫的刀子开始口若悬河的讲了起来。说道危险的地方几个激动的战士更是拍着大腿呼过瘾。
一个看起来很朴实的战士看了看矮小的残狼有些不相信的问道,“就这个娃子,能带着两个同志屠了100人?俺不信。”
残狼无奈的一笑解释道,“大哥,如果你拿着一挺机枪对抗100个没拿枪械的士兵,你觉得谁会赢啊?”
朴实的战士摸了摸光头说道,“嘿嘿,俺会让他们投降,咱解放军优待俘虏。”
也许是说道了三人的痛处,鸡眼咬开一瓶茅台张嘴灌了几口,暖烘烘的哨所里气氛一时低落了下去。班长拍了拍鸡眼的肩膀说道,“虽然你们不是咱中国的军人,但是,兄弟啊,你记着,军人分两种,一种,就是像我们这样守着国家的边境线,守到退役可能都没有一次开枪杀敌的机会。还有一种,他们自从拿起枪那天就已经上了战场,战士,包括杀人之内所做的一切,不是为了保全自己,是为了心里的信仰。不用有心理负担,从你们进门我就发现你们都带着家伙的。刚才康西瓦里的枪声也是你们弄出来的吧?不管你们是什么兵,至少咱的心是中国的!”
班长的话说的残狼三人眼角发酸,刀子更是二话不说的撬开一瓶茅台灌了几口然后传给了残狼,残狼传给了鸡眼,鸡眼传给了班长...
当晚,三人也没了去可可西里反偷猎的心思,直接就在哨所里住了下来。吃着战士们已经吃习惯了的过期方便面和已经很少见了的玻璃瓶罐头。残狼第一次发现,作为一名军人,自己似乎什么都不是。
第二天凌晨,三兄弟第一次唱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在哨所里升起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这是班长特意为他们准备的礼物,一份在残狼他们看来受益了整个军旅生涯的珍贵礼物。
与回来时心境完全不同的三人赶回拉萨之后,收拾了行装准备赶回在金三角的基地,原因无他,狼头儿的任务又来了,作为VX小队的三巨头是不可能不参与的。
来不及和老爷子道别,三兄弟就登上了包机直飞仰光。
那里有自己的9名兄弟在等着自己的队长带着他们执行一个特别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