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长,我绝对没有恶意,真是纯粹想成全她。”聂小倩真诚地说道。
“哦,你想怎么做?”祝仙之有些不信,自已都做不到的事,就这孤魂野鬼也敢说自已能帮上忙?
“这位姐姐就是担心自已走了后,宁采臣会寻短见。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倒是可以在姐姐走了之后,代替姐姐陪着宁采臣。”聂小倩言道。
“不行的,这不行的。”宁夫人急忙拒绝。
她可是听说了,女鬼是要吸人阳气的,哪怕不主动吸收与女鬼待在一起也会受影响。
她不想夫君寻短见,更不想见到夫君被害死。
“不用担心,只要我有一具肉身,哪怕与宁采臣同床共枕也不会影响他的性命。”聂小倩看出了宁夫人的担忧。
“你想借尸还魂!”祝仙之眼睛一眯,算是看出了聂小倩的心思。
借尸还魂是一门并不怎么高深的法术,几乎是所有鬼与生俱来的能力。但是要想施展这一门法术,有一个最大的难点:
需要那尸在临死之前,心甘情愿地献出肉身。
谁愿意将肉身献给谁?
不是主动将肉身献出,而想着强占肉身,那是夺舍而不是借尸还魂,是另外一种层次的法术。
“对,就是借尸还魂。我会以宁夫人的身份陪着宁采臣。在宁采臣看来,宁夫人一直都在。”聂小倩目光炯炯地看着宁夫人。
她才没有那么好心呢,或者说帮宁夫人仅仅只是一方面,她出手最主要原因还是希望还阳。
她虽然活了近百年,但作为人的日子她才活了不到二十年,她真得好想再活一次。
“这真的可以吗?”宁夫人看向祝仙之。相较于聂小倩,宁夫人更加相信祝仙之这位救了自家夫君的仙长。
祝仙之点头道: “理论上是可以的。”
便是连祝仙之都不得不承认,聂小倩提出的这个借尸还魂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一来帮了宁夫人,二来留了宁采臣,三来也活了聂小倩,可谓是皆大欢喜。
“好,那就这么办。只是聂姑娘,如果你要代替我的话,还请这段时间多学习我的生活习惯,我不希望夫君看出有什么不同。”宁夫人蕙质兰心,连自已死后的事都想到了。
在她人生的最后一段时间里,她需要聂小倩模仿自已,最好做到惟妙惟肖,不让宁采臣察觉到异常,一旦露馅儿宁采臣依旧会寻短见。
“没问题,这个我擅长。”聂小倩当即答应了下来。
看到她们将事情都说好了,祝仙之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虽说借尸还魂听着像是邪术,但是在祝仙之看来,用它来做好事那也是功德一件。
次日里宁采臣就带着祝仙之逛吃。逛最好的景,吃最好的饭菜。
此处有一特产名为“金华火腿”,取用一种名叫两头乌品种的猪,猪腿加工腌制而成,需吊挂最少两个月才可以食用。
并且有一种说法,火腿就跟酒一样越陈越香,保鲜个十几二十年也没有关系,价钱还更贵。
祝仙之表示他吃不惯,腌制总有一股怪味他不喜欢,相较而言他还是喜欢新鲜食材做出来的菜。
他甚至很奇怪,为什么好好的菜要腌制起来。不好吃也就算了,而且很浪费盐。
这年头盐可是金贵的东西,猪腿也同样不便宜。
看着吃得津津有味的宁采臣,祝仙之好奇问道:“为什么不吃新鲜猪腿肉,而是将它腌制起来?”
宁采臣放下筷子道:“最开始是为了储存。新鲜猪肉两天不吃就臭了长蛆,腌制过的猪腿至少能保存一年。那个腌菜也是这个道理。”
哦!
祝仙之恍然大悟。
他终究与凡人有所隔阂,不知道什么是饥饿,也不知道什么是饥荒,既没种过菜,也没做过饭,自然也就不知道食物储存的重要性。
嗯。
经过宁采臣这么一说,他倒是品出了别样的滋味。
“方才经过城隍庙,你对城隍爷有过了解吗?”祝仙之问宁采臣,他想听听百姓对城隍爷的评价。
“这个只是听说过。说是婺州的第一任县令,叫做宋约,婺州就是在他手中建立起来的,是个大清官。我也就知道这些。”宁采臣回答道。
祝仙之点了点头大概了解了这个城隍爷,不过明天还是需要自已去走一趟。
但祝仙之没想到的是,他还没去找城隍爷呢,城隍爷反倒是先一步来了宁府。
“城隍爷,那女鬼就藏身在宁府。”夜游神指着宁府道。
“好,夜游神跟我上,其余者将宁府团团围住,莫要让女鬼跑了。”城隍爷宋约命令道。
“是。”其余十多名鬼差应是,各自散去,将宁府团团围住。
祝仙之正在房中打坐冲窍,闻到了浓重的香火味,立即知道是城隍爷驾到。
一开始祝仙之以为城隍爷是来找自已的,可听了他们的对话,祝仙之发现自已想错了,他们是来逮聂小倩的。
这也对,聂小倩这么大一只鬼,还要时常跟在宁夫人身边模仿,被鬼差发现很正常,她要是不被发现那还说明鬼差渎职。
祝仙之走出房去,快速朝着宁夫人居处而去。
咣咣咣!
宋约也是个暴脾气,拿起官印冲着聂小倩一通猛砸,弄得聂小倩狼狈不堪,疲于奔命。
“仙长救命!”聂小倩也往祝仙之住处逃,她知道这偌大的一个宁府只有祝仙之能救她。
“住手!”祝仙之大喝一声,阻止城隍爷杀聂小倩。
“竟然还有同党,给我死!”城隍爷一见祝仙之维护聂小倩,直接将之归类为与妖魔鬼怪为伍的恶徒,一官印砸向祝仙之。
这官印是又大又方,从此就可以看得出来,婺州的城隍爷香火比信安城隍要旺,所以伴生之宝才会更强。
毫无疑问,普通人若是受了他这一印绝无生还可能。
城隍爷宋约可真是嫉恶如仇,只是未免走了极端,凭着心中所想,不由分说就直接动手,有些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