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成为自己笔下当红小说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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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初与不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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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快穿:成为自己笔下当红小说女主
作者:
甜椒不喝牛奶
本章字数:
5368
更新时间:
2024-11-20

很快,俞晶晶拿到了她的新剧本《初与不晚》。

“第一章,回国,这一次,我要夺回属于我的一切。”

BMG起~~~

搞错了,重来。

经纪人给的剧本,是公司精挑细选改编自,很受读者喜爱的小说作家桃夭夭写的《晚初》:女主角张晚初与未婚夫沈晓锋在订婚当天,遇见大学初恋腹黑前夫哥裴安,被初恋揭穿过往,丢脸落跑悔婚。在两男追一女的剧情中,破茧成蝶,最后找到真正属于自已的幸福。

俞晶晶花一天的时间看完了剧本,又拜读完了桃夭夭的原著,这真是一本好书,也是一个好剧。

凭借我作家敏锐的洞察力,这个剧一定很火。

更何况这部剧的是双男主,两男和一女,嘻嘻(#^.^#)。

男主裴安是由当红男星夏炽饰演的。

又高又帅,我的天菜。

那八块腹肌还有人鱼线......

唐小棠在梦里尽情遨游。

“宿主,请收起你的口水,即将进入新的副本《初与不晚》的拍摄与制作。”

“好的好的996,你不要在这时候打扰我呀,我哭,差点就摸到了,这腹肌。。。”

系统深深的叹了口气,表示无奈。

“好系统,能不能给我什么演戏BUFF呀,什么拍戏贼顺,或者是什么一遍过,不NG的小buff。”我不怀好意的问系统。

不对,是恳求系统,全天下最好的系统哥。

毕竟我对演戏这方面是真的一窍不通啊,参加了几个月的演技培训,还是没什么长进,照这样的能力进入剧组,岂不是和凌迟处死一样。

这不开个外挂,难啊。

要是这好不容易才争取来的角色飞了,好不容易积攒的粉丝都跑了,那我不得哭死了。

“真是谁家的宿主,谁宠着。”

"有事好系统,系统哥,没事996。”

系统无奈的表示:“有是有,但是要用30点喜爱度数值和60点活力值,来换取技能'登峰造极'。宿主上一次的受喜爱度+20,宿主现在的受喜爱度为-13,活力值为-26。”

夺少???你说夺少???

你是拼夕夕的孪生系统吧,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眼见着即将砍一刀赢大奖的胜利,就在前方了,你还给我来这招。

"登峰造极是什么buff,真有用吗?”

"登峰造极可以让宿主参透对角色的领悟,体会小说主人公与其他角色的真挚感情,并且情感真实流露,没有表演的痕迹。共情人物角色,完美演绎剧情。"

这么夸张,这么牛,好像入股不亏啊。有了这个技能,我还怕什么拍戏,岂不是手到擒来。

"系统哥,还能打打折吗,你看我好不容易即将把负数的喜爱度和活力值,变成正数,这一下又要回到解放前了。"我可怜巴巴的求着系统。

"这是系统定的数值,我也没有权利修改,但宿主要是买buff的话,我可以买一送一,再送宿主一个buff,出神入化,也是对宿主的演技有帮助的。"

"这两者叠加使用,效果更佳。"

好吧我咬咬牙,大手一挥购买了系统buff。

"检测宿主已下单,扣除30点喜爱度数值和60点活力值,来换取技能'登峰造极'和'出神入化'。宿主现在的受喜爱度为-43,活力值为-86。”

......

很快就到了进入剧组的日子。

这一次,我既没带我的妆造团队,也没有带一堆私服,更没有耍大牌的在剧组大呼小叫。所有人都摸不清我是怎么了,我只是一门心思把身心都扑在了剧上。

————

十二月的海边小镇,不仅海风刮脸生疼,海水更是冰冷刺骨。等待已久的初雪如期而至,就像我们刚相遇那天的大雪天气一样,景色绝美却又美得触摸不真切。

男子穿着黑色的长款大衣,黑色的裤子,黑色的皮靴,全身黑一片,却在脖上围着一条白色的羊毛围巾,就这样温文尔雅的闯入了我的咖啡店里。

远远看去,围巾和男子都像闯入黑暗森林里的小白兔,显眼又灵动。

“要一杯热的燕麦拿铁,不加糖。”男子嘴角哈的冷气,在空中转了好几个圈,终是撞上了我的心跳,更快了。

皮肤白皙细腻,一个大男人的脸上竟看不到什么瑕疵。那浓密的睫毛向上扬起,掩盖不住一双幽暗深邃有神的眼睛,高挺的鼻梁,性感的嘴唇,透着棱角分明的冷峻。

而我愣了好几秒,真是帅啊!!

怎么会有像韩剧男主一样的人,咱人生过去二十四年都没遇上过,毕竟我们这个小县城,哪里有那么优质的男人出现。

该死,早知道今天化全妆了。

我低下头熟练的点单,掩盖我的窘迫,毕竟我连隐形眼镜都没戴,黑色的镜框眼镜绝对是我素颜最好的神器。至少在今天见到这个男人以前,我是真这么认为的。

“小初,今天一定是个好日子,又是初雪,又是我们订婚的日子。”沈晓锋的话把我从以前的回忆里拉了出来,那是我第一次和沈晓锋见面的场景,还历历在目。

沈晓锋是我的未婚夫,也是今天的男主人公,更是我今后人生的另一半,他坐在驾驶座上,开着他的黑色保时捷,平稳地向今天的订婚宴会厅始驶去。

我们双方的父母已经在宴会厅等我们了。

今天即将见到他的家人们,听说是一个庞大的家族。毕竟沈家也是县城里有头有脸的人家。

正式介绍一下,我叫张晚初,是这个故事的女主人公。

沈晓锋能看上我,绝对是瞎猫遇上了死耗子,我的嫡长闺蜜常常这么说。

因为沈晓锋太优秀了呀,从小顺风顺水,都没吃过高考的苦,留学归来,继承家业,也就二十出头,竟然看上了我这个平平无奇的穷鬼。

但是天上掉馅饼这种好事,我岂能放过,一般人也不会傻到放弃吧。

我是家中的独生女,家境不咋滴,父亲是个本分勤劳的农民,娶了同村长相姣好却有精神疾病的母亲。

给我起名晚初,因为是他们很晚结婚才得到的孩子,也是第一个孩子。

而我继承了母亲的美貌和父亲高挑的身材,172的身高,身材匀称,鹅蛋脸,眼睛大而有神,有着一对可爱的梨涡和一颗虎牙,从小也是人群里鹤立鸡群的显眼包。

家中有地几亩,全靠父亲一个人支撑劳作。从小父亲又当爹又当妈的把我拉扯大。

我喜欢画画,也努力考上了大学,一所虽不出名但也好歹是二本的艺术院校。

大学毕业后,我为了方便照顾身体不好的母亲,回到了我的老家X市。

毕业后,正赶上卖服装大潮,赶着最早的大巴班车,去市里四季青服装批发市场,一个人拎着,都不能说是拎着,是拖着好几麻袋的衣服,再赶着当天的末班大巴车,塞回我的小店“不晚女装”。

一个二十多平方的女装小店,租金不算高,客流量不错。取了我名字中的晚字,叫做“不晚女装”。

凭借我多年艺术生的审美,衣服还算好卖,都是款式新颖,价格实惠,深受年轻女孩的喜欢,很多衣服刚到就被抢购完了。

生活过得按部就班,日子又慢慢悠悠的过去,我一直以为这会是我平淡的一生。

直到多年后,我用积蓄,全款买下一个四十多平方的街角小店,开了一家在小镇上为数不多,属于有情调的咖啡馆,那是我读大学时最想做的事。

以及在咖啡厅遇上了我如今的未婚夫,我的人生开始彻底改变。

......

“Cut,收工。”导演这次对我们的表现很是赞许,没几天就结束了第一集的拍摄。

俞晶晶这次没有耍大牌,也没有搞特殊,甚至连被导演批判部分演技的时候都很谦逊,连连照做,一遍更比一遍好。

业内人士都对俞晶晶的转变表示不可思议,这还是俞晶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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