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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年终红包,云中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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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都重生了我就是要GHS
作者:
第二天魔王
本章字数:
5602
更新时间:
2024-11-20

沈建国按照老婆的指示,买了两条烟两瓶酒,这天上班,打算找个时机送给徐萍和高老板。

不料中午,徐萍一个电话打来了:“老沈,晚上有安排吗?”

沈建国一愣:“有……啊没有……”

徐萍笑道:“到底有还是没有?”

沈建国:“我本来想晚上请您和高总吃个便饭的。公司是有什么安排吗?”

“没安排,正好高总也想请你吃个便饭。下班来办公室找我,我带你去。”

挂了电话,沈建国有点发愁。

高总又请他吃饭,估计还是想跟他聊上次提到的李胜利的事。

他很想拒绝,可是……自从跟林婷那天吃过饭之后,他现在已经无法拒绝了。

下了班,沈建国来到徐萍办公室。

徐萍还没结束工作,略带歉意地说:“稍微等我一下哈,我马上看完这个文件。”

“不急不急,您先忙。对了,那个……”沈建国把酒和烟拿了出来,不怎么熟练地说道:“快过年了,那个,一点心意哈,嘿嘿。”

徐萍看着他的样子都气笑了:“我说老沈,哪有在办公室明目张胆送礼的?幸亏我这没别人在,不然被别人看着了,不得说闲话。你快收起来,待会儿放车上就行了。”

“噢,噢。”沈建国讪讪地笑道。

徐萍忙完工作就带着沈建国上车了,沈建国把烟酒直接放到了后座上。

徐萍倒也没客气,连象征性的推辞一下都没说。

他们来到了异族风情馆,高老板已经订好了包间,正在和林婷谈笑着。

“哎呀,老沈呐!来来来!”高老板热情招呼道。

沈建国看见林婷,不由得有些不自然。

林婷倒是大大方方地笑道:“老沈怎么来吃饭还自带酒水啊?”

沈建国有点局促:“那个,感谢高总厚爱,快过年了,一点意思,不成敬意……”

高老板笑道:“哎呀,老沈啊,这就见外了,你是我员工嘛,我的员工我当然厚爱啦?你不用这么破费啦。”

“别别别,希望新的一年,高总能多多照顾。”

“哎,公司照顾员工,员工也要照顾公司,大家互相照顾嘛。”

高老板笑了笑,便不再推辞,问道:“那这瓶酒,咱们今天就在这喝了吧?我拎着也怪沉的。”

众人点头。

于是菜上齐了之后,便各自斟了一杯,品尝起来,转眼酒过三巡。

高老板拿出一个红包,递给沈建国:“老沈,咱们就提前祝贺新年啦,这是公司给你的奖金。”

沈建国不敢要:“高总,奖金不是在工资里的吗?”

“哎,我说错了。那个是公司的奖金,这个,是我个人给你的奖金。我听说,你儿子最近在全国作文大赛拿了一等奖?”

沈建国吃惊道:“这您都知道了?”他随即反应了过来,看了看林婷。

高老板笑道:“没错,这红包就当是给孩子的奖励了,你这儿子啊,我听林婷说了,绝对是个人才,栋梁之材!”

沈建国推辞道:“这怎么行,别别别……”

徐萍说道:“你就拿着吧,高总给我们都发了,怎么能差了你的呢。”

“这……”沈建国为难起来。

他知道红包不是白拿的,可家里刚还了6000块的债,送礼又花了800,这么一折腾,年底都没多少钱可花了。

他确实需要钱。

可是一旦拿了这钱,就势必要去公关李胜利环评的事情了。

正在为难时,林婷笑眯眯地拿过红包说:“看来老沈比较清高,视金钱如粪土。那这样,我来发给嫂子吧?”

“!!”沈建国一个激灵,咬牙一把抓过红包:“行,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哎,这就对了嘛!”高老板十分满意,举杯道:“来,以后,咱们就是自已人了!”

……

正月初八。

过完了年,沈瑜正在家复习功课,老阴比一个电话打过来,让他去学校取挂号信。

“啊?怎么还有?”沈瑜惊讶道,“当时一共就十一所学校啊,不是都齐了吗?”

“谁知道呢,你去看看吧。”

沈瑜一头雾水,径直去了学校收发室。

看门大爷经常在校门口看见沈瑜的节目,经过坐大奔、打群架、偶像剧等等事件,已经对沈瑜这个风云人物十分熟悉,自已看门又无聊,于是热情招呼道:“坐会儿啊?”

沈瑜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索性真在收发室里坐了下来,把信给拆开。

这封信很奇怪,没写寄信人的地址和姓名。

出乎他意料,寄来的不是录取通知书,而是一叠信纸。

“沃德发?这年头还有人给我写信?莫非是我小时候失散多年的笔友?”他纳闷道。

他打开信纸,里面飘来一阵淡淡的清香。

“沈瑜:展信佳。我猜你打开这封信的时候一定很惊讶吧?嘿嘿。

我没什么大事,只不过昏睡了两天而已,现在我已经转到普通病房了,医生说,再观察半个月,没事就可以出院了。

我爸跟我说,当我出事之后,你很自责,你觉得是你带我出来玩才害我病发的。

但我要告诉你,就算后果再严重,我也不会后悔。

其实,我来的路上折腾了一路,在旅店又睡不好,准备比赛又紧张,想到新思路又气愤……这种种事情都是心脏病的诱因,跟那天晚上有没有出去玩其实关系不大。

那我为什么冒着这么大的风险也要来呢?

因为有你呀。只要和你一起,我去哪里都愿意。

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都是因为你。所以我不想坐飞机,宁可和你一起坐火车。

我觉得,这趟旅途如果没有你,就好像没什么意义。

托你的福,我第一次坐这么久的火车,第一次来到了千里之外的魔都,第一次认识了其他地方的朋友,第一次参加了心心念念的比赛还获了奖,第一次和你在江边看风景……

这许许多多的第一次,都是我人生中宝贵的经历,是不管多久,每当回忆起来都会觉得温暖的片段。

我很庆幸认识你,很庆幸和你做朋友,也很庆幸我们能在彼此的人生中留下交集。

每当我偷偷看你的时候,我总是在想,这样的人,他应该会和谁在一起呢?

这个问题,当你换到我同桌,当我看到你看林姗姗的眼神时,我明白了答案。

她确实很漂亮,漂亮到让我这个女生都心动的程度,这样的美人,吸引你的目光也不足为奇。

她的性格也很好,我跟她偷偷聊过几次天,你不知道吧?她是那种心直口快没什么心眼的女生,又开朗,又不矫情。

能跟这样的女生谈恋爱的话,你的眼里应该不会再看得见其他人。

而我,长得也没有她好看,除了写文章也别无长处,在漫漫人生路上,我只是一个跟你有着部分相同爱好的过客,我们同走过一段路,互相依偎,互相欣赏,但最终还是要各自远扬。

林姗姗跟我说,你下学期就要参加科举了。

我呢,就算出院,下学期也要休学了,我需要在魔都静养一段时间。

所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们今年大概不会再见到了吧。

以这样一个意想不到的方式做结局,是不是挺欧汉瑞的?

最后,请允许我矫情一回,用大诗人的诗来给我们作别吧。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新年快乐:)

墨书”

沈瑜上辈子就知道这首诗,然而此时此刻,他才真正理解了作者的心境。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这句话读起来平平无奇,但谁又知道,是在背后忍痛抛下了多少,才能做到如此云淡风轻。

沈瑜看着她娟秀的字迹,不知为什么,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一滴,一滴,打湿了信纸,斑斑点点。

看门大爷瞥了一眼信纸,再看沈瑜的反应,心里已经明白了七八分,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嗨呀,小伙子,人这一辈子,错过的东西那可多了去了,不要太过在意。当面临选择的时候,不要让自已后悔,就够了。”

沈瑜摇头:“谢谢,但是……我的感受,你不会明白的。”

他收起信,茫然地走进冰冷的寒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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