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反派的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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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太攀蛇的目标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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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重生反派的信条
作者:
爱吃香瓜的女孩
本章字数:
8674
更新时间:
2024-10-19

吴哥窟是世界上最大的庙宇类建筑,历时三十多年才完成,也是高棉里古典建筑的艺术颠峰,所以它不仅庄严恢宏,还极为沧桑破旧。

莫晚在马崇英的介绍下,看着那些栩栩如生的精美浮雕,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每块如艺术般的石头都有它的故事,等待后人立足欣赏和解读。

莫晚看着夕阳下沉淀千年的建筑,忍不住讲:“站在这里,像是能看到当时文明的灿烂和辉煌。”

马崇英讲:“再辉煌的东西,也抵不过时间的流逝。”

“但它仍然证明它曾热烈的存在过。”

“曾经重要吗?”

莫晚收回视线看他。

马崇英对上她漂亮的眸子,笑着讲:“我觉得,当下我们眼睛看到的,才是最重要的。”

莫晚没说话。

马崇英看了下时间,拉着她走。“太阳快落山了,我们得早点去山顶选个好位置。”

莫晚扫了眼冷冷清清的吴哥窟。“山顶人多吗?”

“多。大家一般都是太阳快下山才去。”

“你以前是不是常来。”

“来过一两次……”

在他们说着走远时,刚才他们原本要进去的建筑里,走出来两个人。

两人望着他们走远的方向,相互使了个眼色,转身从另个方向上山。

在莫晚和马崇英上山的时候。

战承锋带着白语和张砚坡也赶到了吴哥窟。

梁成建看到长官他们,下车向他挥手。

战承锋过去,瞧了眼停在不远处的豪车,就抬头看若大的吴哥窟。“现在什么情况?”

梁成建讲:“长官,我们放飞了架无人机,暂时还没发现可疑人员。”

白语讲:“这建筑群又大又复杂,不能掉以轻心。”

梁成建对战承锋讲:“长官,我跟肖遥先上去山顶布控,确保少爷的安全。”

“少爷?”白语看梁成建和肖遥。“太攀蛇的目标是少爷的男友。”

什么?

白语瞧他们一脸诧异的样,不解的讲:“很意外吗?”

肖遥不明白。“怎么会是她男友?”

“怎么不会?”张砚坡讲:“太攀蛇几次失利,又被缉毒大队弄成过街老鼠,他不弄点钱跑路,等着被我们抓住吗?”

而这里最有钱的是谁?

当然是首富马氏!

肖遥想到这,一脸那我没事了的表情。“既然是要钱,那应该弄不出人命来。”

梁成建讲:“就算太攀蛇的目标是马家的人,但少爷跟他在一起,要被认出来,保不准他会改变计划。”

不是保不准,而是他一定会改变计划。

太攀蛇现是要钱没钱,要人没人,只有逃出扶南才有机生卷土重来,所以他对马崇英这个私生子动手,就是想低调又快速的弄点钱,好先离开这里。

但他要是能抓住红门的少爷,局势就完全不一样了。

扶南想要抓她的,可不止诺罗敦家族一波人。

这么说吧,现太攀蛇手上毫无筹码,所以没人愿意帮他。

可一但他有了红门少爷,将多的是人给他所需要的一切。

所以他们最首要的任务,是要保证女孩的安全,其次才是抓捕太攀蛇。

当然,他们一定会抓住太攀蛇,绝不会给他再次逃跑的机会。

这就是战承锋赶过来的原因。

肖遥知道事情又变得棘手了,蹙着眉头讲:“长官,少爷预计还有十分钟,就能抵达山顶。”

从这里到巴肯山,总共就一公里多些。

十分钟够了。

战承锋对梁成建讲:“你跟肖遥留在这里,有情况随时通知我们。”

梁成建和肖遥异口同声应下。

白语和张砚坡则迅速检查自己的枪,确认武器没问题,就跟长官一同上山。

巴肯山海拔不到七十米。

莫晚和马崇英两个做为军校的学生,这点山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

马崇英看着山,摩拳擦掌。“晚晚,要比下吗?看看我们谁先登顶。”

平时的马崇英儒雅又绅士,虽然是学校校草级的人物,但没做过什么高调的事,他总是中规中矩的,维持着同学和老师眼中好好学生的形象。

他至今为止,做的唯一跌破大家眼镜的事,大概就是跟莫晚这个风云人物交往。

现马崇英主动说要比谁先跑得快,这是有点出乎意料的。

看来他今天的心情是真的很不错。

莫晚看马崇英映着夕阳的俊脸,又抬头看已经有不少游客在爬的山峰,没有满足他的愿望。“我想坐大象。”

马崇英闻言诧异的看她。“坐大象?”

莫晚颔首。“如果要体验盘山路径,我们下山的时候可以走下来。”

下山比上山轻松。

她这是在为他这个一夜没睡的人着想吧?

马崇英想到这,不禁笑着讲:“好,那我们就坐大象上去。”

大象有专门的象道。

这条道人流会少很多,另由于是坐在大象身上,视野也会开阔很多。

莫晚和马崇英坐上大象出发时,往后瞥了眼坐一头大象的两个大老粗。

她之前去洗手间接了个电话,是罗石打给她的。

说太攀蛇回来了金边,她要还没回学校的话,就要注意安全。

太攀蛇上次被缉毒大队抓住,可畏是轰动全城,后面他跑掉没多久,全警察的矛头便指向红门的少爷,明白人只要稍一想,就知道其中的奥妙。

现罗石收到消息,不管是出于合作伙伴,还是友好的提醒,都应该把这个消息告诉她。

权当是联络感情了。

莫晚听到罗石的话,多问了他一句,也证实了自己的猜测。

太攀蛇被周寅盯着查,被十四分部追着打,他在这种情况下还返回金边,无非是做最后一搏。

现在就是不知道,太攀蛇是冲钱来的,还是冲自己来的。

莫晚在马崇英叫自己的时候,收回思绪,看他指着的地方。

莫晚抬头望去,就在他们的正前方,是座被夕阳笼罩的中心塔。

夕阳橙黄,逆着光的中心塔只能看到个轮廓,从他们的角度看去,仿佛近在咫尺的山顶似要与他们融为一体。

这景色,漂亮得像油画,美得让人窒息,让人忘记时间的流逝。

马崇英望着中心塔讲:“马上就到了。”

对比兴奋期待的马崇英。

莫晚眼里仍旧平静,脸上也只是被夕阳染上些微的暖色。

随着与山顶的距离越来越近,他们的位置也越来越高。

莫晚瞧着眼丛林的苍茫,和山顶隐约可见残败的石头宫殿,对马崇英讲:“我们在这里下吧。”

马崇英疑惑。“这里吗?”

莫晚讲:“上面人多,我们走上去可能还快点。”

马崇英看山顶围着中心塔坐的游客,再看前面不算拥挤的象道。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说要走路。

但——女朋友嘛,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马崇英用当地的语言叫住象夫,说他们要在这里下。

象夫又问了遍,在得到他肯定的答案后,拉住大象,放下梯子。

在他们下去大象,往山上走的时候,后面那头大象也停了下来。

莫晚余光见那两人也下来走路,便对马崇英讲:“我们现在来比试吧,看谁先登顶。”

“现在?”马崇英看山顶的距离,又看被太阳晒得脸蛋微红的女孩,笑着讲:“晚晚,虽说你能打过菲尔德他们,但这短距离的冲刺,对你来说可没什么优势。”

马崇英说的时候,还看她的腿。

意思是你这小短腿,还没等你发力,他就已经跑到山顶了。

莫晚歪头,向他微微一笑。“试试。”

她这笑吧,自信从容,还带着些上位者的傲慢与不屑。

就——勾得人心痒痒的。

马崇英找不出反对的理由,即使有,他也不会扫她的兴。

马崇英一口答应,同时做好跑步的架势。

他对身边双手揣兜的女孩讲:“先说好,等会你要输了不能哭。”

莫晚睥睨着他。“那公平起见,我来喊开始。”

“没问题。”

“三、二、一!”

莫晚喊了三个数。

之前就想跟她比拼的马崇英,一等她喊完,就“刷”跑了出去。

凡比拼就有输赢,既然有输赢,自然谁都是想赢的。

更何况,马崇英知道女孩的实力,现这小小的山顶冲刺,他总得体现一下男友力,证明自己也不算太差,便一点没有放水。

所以他一时都没发现,女孩根本没有跑。

连腿都没抬。

快跑了一半的马崇英发现不对劲,停下来刚要转身看,就猛得被一个人撞倒。

莫晚看如离弦之箭跑出去的马崇英,正伸手活动筋骨,让他知道什么叫实力。

两道人影就“嗖嗖”的从她身边跑过去,直奔马崇英。

莫晚看撞倒马崇英,按着他一顿揍的两人,动作僵住。

感情,不是冲她来的?

看来是她错怪马崇英了。

这时太阳已经开始落山。

要看日落的人,多数已经到了山顶,路上少有的几个游客,看到这打人的架势,有些吓得跑上山,而下面的人直接日落也不看了,调头就往回跑。

这可是扶南,本地人都不敢多管闲事,外地游客更是有多远跑多远,就怕稍不注意没命回家。

莫晚看奋起反抗,但还是被人打得鼻血横流的马崇英,在那两人要把他拖去丛林时,动了动脖子,抬腿过去。

军校里现在教的,都是锻炼体能为主,真要用到实战中,多少有点花拳绣腿。

马崇英被他们拖进树林,恐惧的他混乱间一脚踹开拖住自己腿的人,挣扎的刚要爬起来,身体就被人狠狠踹了脚。

刚要站起来的马崇英,被这一脚踹得滚下山。

顿时间,头上的天空和地上的树枝,旋转的混为一起。

马崇英在失控失速的下坠间,凭着求生的意志伸出手,经过几次尝试,终于抓住差点撞到头的树,这才停止无止境的翻滚。

他衣服被树枝勾烂,指甲裂开,全身上下都痛麻了。

马崇英粗喘着气,等缓过来一点,就强撑着起来。

必须回到路上去,得向人求救。

他艰难的站起,扶着树没走多远,便听到上面由远而近的脚步声。

马崇英抬头,看迅速向他跑来的两个打手,吓得加快脚步。

他途中几次摔倒也顾不得疼,手脚并用的爬起来,再拼命的往外跑。

但马崇英一个伤患,怎么跑得过两个专业打手?

马崇英在对方来到面前准备再动手时,厉声呵斥:“你知道我是谁吗?!”

留着胡子的打手问:“马氏集团的三公子是吧?”

“你们既然知道,就劝你们……”

马崇英的话没说完,肚子就被人踹了一脚,疼得他双腿跪地。

胡子男踹倒他,拧起他衣领,瞧着他凶狠的眼睛讲:“我们抓的就是你!”

马崇英瞪着他问:“谁让你们来的!他给你多少钱,我给你们双倍!”

“呸!”胡子男吐了口唾沫。“这话你留着跟太攀蛇去说吧。”

胡子男说完,抬起拳头就要把他打晕。

马崇英看到他身后的人,紧张大喊:“晚晚,你别管我,快走!”

胡子男及他的同伴,听到马崇英的话,都转头往后看。

距离他们莫约二十米的突出石头上,站着个女孩。

女孩大概是因为约会的缘故,穿着袭绿色长裙,眉眼如画。

当夕阳的余晖,透过层层树叶,照在她白皙的皮肤上,好似整个人都在发光,美得像是丛林的精灵。

晚风轻拂起她的裙衫,看着恬静的女孩,美好而温良,让人感受不到任何的危险性。

一个十六七岁,美得如花似玉的女孩,能有什么危险可言?

莫晚在胡子男他们看过来的时候,友好的讲:“他是我男朋友,把他放了。”

把他放了?

她这话说得可真轻松!

胡子男乔四,看漂亮又天真的女孩,扔开手上的马崇英,对她讲:“放是放不了的。你要担心的话,就跟我们一起走吧。”

他改主意了。

本来他们是想放过她,把马崇英带去见太攀蛇,以确保能顺利完成任务。

现没想到她居然跟上来了。

像她这种年轻又漂亮的女孩,至少能卖好几百万。

这送上门的钱,哪有不要的道理?

莫晚见他好说话,也礼貌的问:“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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