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不在乎这个,男人只在乎和自己睡觉的女人性不性感,漂不漂亮,在床上折腾起来活不活跃,甚至相比少女,还更喜欢少妇。
我说:“我没有觉得吃亏,我反而应该感谢你。”
任雪不解:“感谢我?”
“嗯,因为我没有骗你,我那玩意儿是真的不行。”说完,我又觉得不够严谨,补充说:“在几个小时之前还不行。”
任雪沉吟,说:“你的意思是,我治好了你?”
“对,是你治好了我,虽然我不知道其中的原理,但这是事实。”
她接过了我手中的水杯,在接水杯的时候,被子往下滑了一截,露出了半个胸来,但还没等我看真切,她就用另一只手,拉住被子给挡上了。
任雪感觉到了杯子的热度,把杯子递给我,然后缩回了胳膊,开始咯咯地笑,身体带着被子一颤一颤地抖。
我说:“你别笑,我说的是真的。”
“你可真特别。”
我没有深究她话中的含义,说:“你现在真没男朋友吗?”
“没有,一个月前分了。已经给你说过了。”
“我现在也单着,如果你觉得我行,也许我们可以试着谈谈恋爱。”
“和你?”
“对,和我。我知道自己和你心目中的另一半差很远,认为我配不上你,但男人不像女人,不能光看表面,内在美才是最重要的。”
任雪摆手,说:“行了,你走吧。”
“我是真心的,你好好考虑考虑。”
“滚!滚蛋!”任雪突然发怒,大声呵斥我。
被任雪突然下了逐客令,我虽然有些尴尬,但也只能照办,可我刚走出卧室,又被她叫住了,她声音缓和了一些,穿衣服的时候还让我背过脸去。
在她穿好衣服后,她说:“以后,关于司马春的事,你就不要找我了。他的事我无能为力,而且我以后也不想再开什么公司了。”
“那不是司马春的事,我可以找你吗?”
任雪没有给出直接答案,而是说:“你走吧,我上午还要去参加演出。”
从此以后,我眼中的任雪,就从还算好看,变成了风姿卓越。我开始追求她,只要一有时间,我就陪着她去演出,既当歌迷,又当助理,还兼顾保镖。
没错,我坠入爱河了。
或许是我的执着打动了她,或许是她为我献身时就已经对我有了好感,又或许她身边真的没有一个男人像我这么靠谱……
她终于答应了我,同意做我的女朋友。
然后又在我的说服下,她跟我一起住进了司马春的别墅。
我说服她的原因也很简单,往高尚里说,司马春还没从歧途上归回正路,作为哥们儿,我不能眼看着他毁了;往自私的方面说,司马春的大别墅,环境优雅,格调高,而且还不用付房租。
司马春之前是不准许有女人在他别墅过夜的,但因为任雪成了我的女朋友,所以他并没表示反对。
司马春评价我和任雪说,我对任雪的钟情,就是“色不迷人人自迷,情人眼里出西施。”任雪根本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好。
他说,任何一个风姿绰约的女人都有想通过不劳而获得到需求的心理,所以任雪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