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那段时间,寨子里面冷的很,见月除了做饭的时候,其余时间都整日窝在屋子里穿针引线,每天半夜屋里的灯都是亮的,这不,忙了大半个冬天,见月的辛苦成果终于派上了用场。
藏蓝色的水桶裤,月牙白的对襟坎肩,还有黑色的麻底步鞋,见月给寨子里的每个人都准备了一身新的行头,虽然没有什么世面上流行的绣花,可是见月自我感觉针角还是不错的,每一个线头都打着蜡烛烧了,而且腋间和口袋还特意加了双层的针线,见月觉得自己棒棒的。
而看到见月的成果之后,丁老大最是高兴,当即就脱下了身上的那件坎肩换了新的,左摸摸又看看的,表示十分的满意。
虽然春天还是寒风料峭的,可是丁老大穿着那坎肩就不脱了,摸着见月的脑壳,一口一个丫头叫得亲热,碰着一个人就夸奖见月的心灵手巧。
面对夸奖,见月嘴上说着不敢当不敢当,可是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见月觉得大半个冬天总算是没有白忙,辛苦是辛苦了,但也算是收到了收获。
一连几天,丁老大都夸见月是他们捡到的一块宝,就连温竹年看到见月做的新衣服,也笑着夸了见月两句,偶尔在丁老大夸奖的时候,还会跟着附和几句,见月别提有多高兴了。
我丁见月也不是他们捡到的一件宝吗?虽然是捡到的,但是金子去哪都是会发光的。
随着寨子变得越来越大,寨子里面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在经过丁老大的层层考核之后,被留在了寨子里当做一员,来来去去的人笑着说着,偶尔还有几句奇奇怪怪的方言冒出来,说说笑笑的,别提有多和谐了。
见月每天都感觉自己有很多的事情去做,而且自己一件件也做的十分开心,时间,岁月,慢慢的在指尖溜走,可是见月却觉得恍如扎眼之间。
见月就慢慢的习惯了现在的生活,而且呆久了,见月就觉得这里似乎比家里要好上一点。
也许,不止是一点。
而且在这里见月过的还挺舒爽的,因为自己管着寨子里面的一日三餐,所以寨子里面的人想吃什么都会事先告诉见月一声,见月就像个香饽饽一样被人供在手心里,所以,见月很快就和他们熟了。
“今天还做鱼不?”
“你求我啊!”
见月冲着丁老大撒着娇,并不觉得有何不妥。
“丫头,做吧,就做那个酸酸甜甜的,对,就是你说那个什么的糖醋鱼,我马上就去抓两条新鲜的,给咱们的大厨施展,库的钥匙都在你手里,你还想要啥,尽管去取。”
丁老大穿着见月之前做的那件坎肩,穿的久了一些,腋间发汗又脏了,见月给丁老大塞了一件刚洗好的坎肩,推着丁老大去了他的屋子里面。
“丁老大,你看看衣服都脏成了什么样子,赶快换了再出去。”
“别推别推,我一个这么大一个人,你这个样子让我兄弟咋看我……”
……
见月拿着丁老大还的脏衣服,果然,一股汗味传来,滋味,悠长。
“要不你留着我等会抓鱼回来了再洗?”
丁老大做势要把脏衣服抢回去,见月手脚灵活的躲过了。
“抓你的鱼去吧!”
见月想起上一次丁老大说要洗衣服,结果生生把衣服拧成了两截,见月可不敢再冒险的。
呼吸着白杨树下新芽的清香,见月觉得自己有点喜欢这个地方了。
在这里感觉更像是一个家,一个温暖又轻声细语的家,一个吃穿不愁又没有人抢自己宠爱的家。
虽然他们是土匪,可是他们更像是戏本子上劫富济贫的梁山好汉,虽然这里的贫指的只有黑风寨,但是见月还是觉得他们都是一群很厉害的人,比起戏本子上的那些人和事,现在的这些人和事显得更加的真实,虽然没有戏本子说的那么好,可是见月知足了。
不会再有老娘的打骂,不会再有王小二的存在,不会再顿顿吃茄子辣子西红柿,不会穿姐姐们穿不上的衣服,不会再有人对自己呼来喝去,见月刚开始觉得这样的生活有点奢侈,可是后来就觉得不奢侈白不奢侈。
世上总有人在富贵中奢侈,世上也总有人在贫穷中挣扎,作为一个从简入奢的人,见月只想一辈子都沉迷在这里,这里的生活,再来三辈子也活不够啊!
又一日,见月和狗蛋站在寨门口,送走了骑马下山去打劫的丁老大一行人,而见月回去准备晚上的接风宴,大鱼大肉大碗的酒,应有尽有。
见月想起上一次丁老大抓回来的鱼,藏了那么久,这一次该做给他们吃了,等再过些日子,去打鱼可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
他们又出去,就像是往常一样。
他们每次骑马出去,带回来的那些东西就堆在那里,金银财宝什么的他们自己就分了,偶尔还会扔给见月几个散的,积少成多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这要是搁在之前,够见月家活好几十年了。
至于那些绫罗绸缎都被见月做成了各种衣服,当然为了犒劳自己,见月偶尔也给自己缝制几件,只是穿惯了粗布衣衫的见月和丁老人一行人,对着那色彩艳丽的绸缎,总觉得穿着滑腻腻的难受,像是被蛇皮裹着一样,哪儿哪儿都不得劲,最后那些绸缎就堆在房子里,落了灰也没有人再去碰它。
再后来,带回来的布料,都是极其普通的粗布布料,穿着舒服多了。
至于各色的糕点和糖果,就被随处扔着,那段时间见月就那么明目张胆的吃着,大口大口的吃,一把一把的吃,睡了吃醒了吃,就连饭也被见月用糖代替了,就那么整日整日的吃,后来有那么一天,见月发现自己吃不下去,吃的多了就觉得甜蜜蜜变成了甜腻腻,自此,见月对糖果丧失了兴趣。
从大爱到大恶,也不过是屈指可数的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