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点了一路上收获的钱袋,结果还算令人满意,总共十七枚普兰斯顿金十字,除去刚给出的五枚,约书亚手头上还有十二枚,加上零散的铜环和银环,总价值大概有十四枚库洛姆金盾。
这还只是小头,真正值钱的是他的链甲衫和匕首。想要在这种地方买一身链甲衫,起码要一百枚金十字,而这样一把匕首更是需要四百枚。
虽然总资产还算可观,但想要换成真正的钱却十分困难。
先不提有多少人出得起价,光是有多少人愿意去花重金买一把匕首就是个很大的问题;
这个世界可不止纷争与杀戮,早就不是开拓历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了,纵使尚武的记忆始终在血脉间传递,但终归不复当年;在泰坦之灾敲碎凡人美梦之前,和平与安定才是世界的主旋律……表面上的主旋律。
‘得想想办法把它换成钱,然后搞一把趁手的武器。’约书亚皱眉沉思着,打算吃完饭就去搞钱。
虽说守卫们的黄铜短剑已经被他使用得非常熟练,甚至足以称得上出神入化,但相比起他曾习惯使用的双手武器——比如巨剑、弯刃大刀和约瓦之刃,终究还是少了点什么。
黄铜太轻了,短剑太窄了,被他握在手里时就好像巨象的牙签,非常难受。
如果可以,他更希望能得到一把双手武器,不论是锐器还是钝器他都没问题,能定制就更好了。
就在这时,紧闭的房门被人敲响,约书亚目光一凝,习惯性地抽出了别在腰间的黄铜短剑。
推开门,发现是不久前的那名交际花。
女人一手抱着陶罐,另一只手提着一个木桶,满脸谄媚地看着他:“大人,您要的水和黄油。”
“嗯,再打一桶。”约书亚指着水桶道,一桶水确实有些少了,根本不够他清洗身体与装备。
“马上就好。”
说完她就继续去准备了。
关上门,约书亚瞥了眼躺在地上似乎已经睡着的老维特,轻笑一声,便开始处理起武器装备。他把链甲衫脱下,放入水中,用力搅拌,直到血污与泥垢全部融入水中这才算是完成了清洗。
然后是短剑,他先是将剑身上的血迹清洗干净,再仔细观察着剑刃,虽说缺口与卷刃的情况并不严重,但这样下去总会出问题。
‘磨石也得弄一块,话说这东西在普兰斯顿应该挺常见的,可以去集市上看看。’
约书亚做完这一切,便直接坐在了地上,伸手从陶罐中掏出一块黄油,随后仔细地涂抹在剑刃与护甲上;看质地,那女人没有买错。
悬炉堡的灰石矮人们对武器的喜爱体现在方方面面,就连他们生产的黄油也能够用来保养武器盔甲,而且比其他同等品质的油脂价格更为低廉。
刚刚完成链甲衫的护理,新的一桶水便被送了过来。
打发走明显带有别样目的的交际花,约书亚简单的清洗了一下身体,虽然还算不上洗澡,但血腥气与下水道的风味算可是没了。
现在,就算他走到街道上,也不会有什么异样的眼光。
把带血的脏水提到角落,约书亚并不着急处理它们,他现在打算先去吃点东西然后睡一觉;
如果他能在夜幕降临前醒来,那就出去了解一下这座城市。
诺森迪亚,这个带有些许土族语风格的名字他从未听过。
不论是变成坎亚斯之前的传奇,还是前世的桌面上的那个玩家。
……
随着奥法娜拨动星与月的弦,格罗拉的光辉隐没于群峦的伟岸;夕阳染红了天际,如同一片燃烧的汪洋。
诺森迪亚要塞?铜齿街。
“老兄,你要的熏肉。”
热情的侏儒将一个木碗放在了约书亚的桌上,搅碎的肉块与洋葱和大蒜混在一起,在添上些岩盐和风干的火苔,这便是普兰斯顿著名的赫卡忒熏肉。
在这片不论面包还是面饼都干巴得像一块枯木的土地上,这样一种勉强符合人类味蕾的食物可以说是十分罕见了。
但约书亚却只是点了点头,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在木碗中的食物上。
他在看街道上的行人。
侏儒挠了挠头,转身离开了;毕竟约书亚已经付钱了,能慷慨地拿出一枚银环的客人可不多,他没必要自讨没趣儿。
“维特,你听说过‘尖牙’这个名字吗?”约书亚收回目光,吃了一口碗里的熏肉,向一旁的半身人问道。
为了防止这老东西耍什么小手段,他被迫自愿跟了出来。
“啊,尖牙?您说的是洛比克?尖牙大人吗,我当然听说过了!”
听到约书亚在问自已,老维特知无不言:“他是要塞驻军的统领,被称作‘诺森迪亚之矛’的传奇人物!据说,他曾经单枪匹马杀死了一头龙!”
“龙?”约书亚眉头一挑,颇有兴趣地问道“什么样的龙?”
“啊,您问这个呀,据说,那是一头栖息在山峦之间,有着银白鳞甲的巨龙,它挥手便可击碎山峰,张口便能号令寒冬,堪称行走大地的灾厄。”
老维特声情并茂地讲述着洛比克的故事,就好像街头酒馆里那些讲故事的艺人:“洛比克举盾抵挡寒风,又用手中的长矛……”
“停,我不是来听你讲故事的。”
约书亚放下木勺,打断了他的话:“不用把你从那群艺人嘴里听来的故事再给我讲一遍。”
那群艺人恐怕一辈子下来连龙鳞都没摸过,真就是开局一张嘴,故事全靠编。
好在龙类的特征都很明显,银白鳞甲加寒冷的不是白龙就是银龙,又或者力能龙和水晶龙,以太龙啥的异界龙就不大可能了。
再结合山峦的地形,那大概率是一头银龙。
就是不清楚年龄段如何,艺人口中的体型描述永远都与实际相差甚远,毫无参考价值——这是冒险者们的共识。
“诺森迪亚之矛?”约书亚好奇道。
他对所谓的传奇人物没有一点兴趣,为了伐戮神选的模板,曾经的他几乎砍翻了整个法瑞安的历史;一个普兰斯顿的传奇人物们还不足以让约书亚为之动容,更何况他还不一定是真正的传奇冒险者。
——在这个英雄辈出的时代,传奇从来不是强大者的专称。
“洛比克?尖牙用长矛刺穿了巨龙的心脏,以巨龙的头颅向诺恩德的黑铁之王换取了爵位与领土,受封诺森迪亚伯爵,建立了要塞城邦……”
“最重要的是,他曾带领诺森迪亚的军队击败了萨夫纳山中的哥利亚部落!”
半身人向约书亚解释道,听得他一愣一愣地。
‘哥利亚蛮子啥时候这么厉害了?’
在他的印象里,哥利亚人虽然体魄强健作风野蛮,但面对普兰斯顿的铁骑时毫无抵御之力,一路被驱赶到了深山之中。
他们可不是自愿成为山之族裔的。
‘洛比克?尖牙,诺森迪亚之矛?名头挺唬人的,就是不知道有多少能耐。’约书亚一边将熏肉塞进嘴里,一边把洛比克加入了自已的备忘录里。
作为出生在文明世界的正常人,法瑞安诸界的自由人,他对奴隶主的态度非常统一,管你是英雄还是平民——统统给爷滚去希维尔那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