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过了这座大山,再行个五六日,便可到达二龙山了。”
望着眼前巍峨的大山,时迁收回目光,对着任充,轻声说道。
要说任充一行人,除了林娘子和锦儿,余下张教头,任充,山士奇三人,都不是惯走江湖之人。
一路上,多亏了江湖经验丰富的时迁,不知躲过了多少危险。
虽然一路行来,着实浪费了一些时间,不过,也总算平安到了青州。
“啊?这么快啊?”
听了时迁的话,正坐在马车上的山士奇,忍不住一愣,撇了撇嘴,一脸憨厚的叫道。
山士奇一句话,把任充几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要说几人这一路上,风餐露宿,担惊受怕,如今进入了青州地界,二龙山就在眼前。
按理说,应该正是欣慰之时。
不过,山士奇这汉,一路上和林娘子的使女锦儿,好似很投脾气。
两人一路打闹,山士奇还真不觉得,路途无聊。
甚至,此时听了时迁的话,还有些意犹未尽。
不过,见任充几人都望向自已,饶是皮糙肉厚,神经大条的山士奇,也不禁老脸一红,扭头望向眼前的大山,装模作样的点了点头。
“好一座险峻大山!只不知,哥哥的二龙山,与这座大山相比如何?”
看到山士奇的囧样,任充几人一阵哄笑。
前面就是二龙山了,一路精神紧绷的任充,也难得放松了下来。
听了山士奇的话,呵呵一笑,道。
“兄弟放心,咱们的二龙山,比这里,还要险峻些。”
众人又是一通大笑。
一行人说笑着,才走到山边时,只听得忽地几声铜锣响起,前面山林中,转出四五十个小喽啰,拦住去路,当先拥着三个汉子,各挺一把朴刀。
“行人须住脚!你们是哪里来的鸟人?”
当前一个,头上绾着鹅梨角儿,一条红绢帕裹着,身上披着一领枣红纻丝衲袄,赤发黄须,红眼狰狞的大汉,一挺朴刀,厉声喝道。
“这是……”
任充几人对视一眼,都在各自的眼中,看出了戏嘘。
真没想到啊!
自已等人,原本是准备落草为寇去,这还没有走到目的地,却先碰到了同行。
不过,任充几人都是艺高人胆大之辈,自然不会被几个草寇强人吓住。
便是马车中的林娘子与使女锦儿,都只有好奇,却无惧怕。
尤其是锦儿这丫头,一路上,听了山士奇不少江湖故事,此刻见真有强人剪径,不由兴趣大增,稍稍挑开车帘,向外张扬。
却不想,锦儿这个举动,刚巧被那黄须大汉,左下首一个,五短身材,一双光眼,面容丑陋的汉子看到。
只见,这个丑汉见了锦儿姣好模样,好似狼见了肉,猫看了鱼,整个人仿佛打了鸡血一般,也不等任充几人回话,挺朴刀上前一步,桀桀怪笑道。
“哥哥与这厮们费甚话!将这些鸟人,通通拿下,剜心掏肝,做醒酒汤!只是,车上那个小娘子,哥哥可不要与俺王矮虎抢!哈哈……”
原本,这丑陋汉子,个子矮,又在黄须大汉身后,任充一时还真没有看到他。
不过,此时这矮汉,急不可耐的跳将出来,任充想不注意,都做不到了。
见到这个矮丑汉,任充眉头一皱。
‘矮脚虎’王英!
嘿嘿,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为了扈三娘的幸福,自已正想找这厮,谈谈人生理想什么的呢,却没想到,这厮竟然主动跳了出来。
这不是巧了嘛!
如果这矮汉是‘矮脚虎’,那么不用问了,那个赤发黄须红眼大汉,就是吃人魔王,‘锦毛虎’燕顺了。
那个生得白净面皮,三牙掩口髭须,瘦长膀阔,清秀模样,也裹着一顶绛红头巾的白面汉子,就是‘白面郎君’郑天寿了。
清风山三獠,这是凑齐了。
要说起这清风山,与水浒传中的其他山寨不同。
别的山寨,虽也伤人,不过大多为了利益。
而这清风山与众不同,他们奉行的宗旨是,有杀错,没放过。
想当初,宋江路过清风山,被清风山上的小喽啰拿了,那小喽啰的原话是:“大王方才睡,且不要去报。等大王酒醒时,却请起来,剖这牛子心肝,做醒酒汤,我们大家吃块新鲜肉。”
可见,这清风山上,是把人当作粮食的。
能有这么离谱的规矩,全拜大寨主‘锦毛虎’燕顺所赐。
燕顺这厮,祖贯山东莱州人氏,原是贩羊马客人出身,只因折了本钱,才占据了清风山,做起了打家劫舍的勾当。
原本如今天下大乱,盗贼四起,燕顺被逼无奈,投身绿林,无可厚非。
不过,燕顺这厮,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吃人魔王。
在这清风山上,只要是被拿住的行人,都被燕顺,取下心肝,做了醒酒汤喝。
二寨主‘矮脚虎’王英,更不用说,贪财好色,‘人形小泰迪’。
那王英,祖贯两淮人氏,因为五短身材,江湖上都叫他做‘矮脚虎’。
这厮原本车家出身,只因半路见财起意,就势劫了客人,事发到官,却被这厮越狱走了。
逃到清风山,和燕顺两个,占据此山,打家劫舍。
说起这王英,可是个实打实的真小人。
在这厮眼中,不说那些仁、义、礼、智、信、行、忠、良。便是江湖绿林中,信奉的道义,都是狗屁。
当初宋江被擒清风山,自报家门,王英这厮,也是与燕顺,郑天寿一同,跪地拜称‘哥哥’的。
可是,当那清风寨知寨,刘高的浑家,被抬上山来后,美色当前,什么兄长,哥哥,就被王英这厮,抛之脑后了。
面对宋江要送刘高浑家下山的要求,王英可是千百个不愿。
最后,竟逼的宋江跪地求情,王英还是不为所动。
还是燕顺,郑天寿两个,实在看不过去,强行压住了王英那厮,宋江的心愿才勉强完成。
不得不说,王英的好色,是刻在骨子里的,是那种见到女人,什么爹娘老子,都可以不顾的好色。
至于那三寨主,‘白面郎君’郑天寿,任充倒是印象不深。
只知他是浙西苏州人氏,只因生得白净俊俏,人都号他做‘白面郎君’。
原是打银为生,因他自小好习枪棒,流落江湖上,在清风山上过,撞着王矮虎,和他斗了五六十合,不分胜负。
燕顺见他好手段,便留他在山上,坐了第三把交椅。
书中对于此人,倒是没有过多的介绍。
不过,任充想来,这郑天寿能在清风山这等污浊之地,逍遥自在,想来也非什么良善之辈。
“泼贼!大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