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屋主的鬼身安全,地府对同居有非常严格的规定。
三天以内,申请同居者需要得到屋主在鬼身安全有保障的情况下心甘情愿的签字,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得到签字,鬼道办就有权将申请者强制驱逐。
如果签了字,那么一年之内他们的同居关系就是得到法律承认的,之后每一年还需去鬼道办签署《同居申请书》,以确保双方都是自愿决定生活在一起的。
易惜文听执法鬼解释完规定,颇为无奈,她看向依旧被压在地上的苏施琅,问道:“你怎么不告诉我还有申请书要签?”
苏施琅惭愧地低下头:“本来想午饭后给你说的。”他没想到鬼道办的人来的这么早。
执法鬼也非常无语,对视一眼后把苏施琅放开,他们四个鬼双手抱胸站成一排,看着苏施琅去屋里取出申请书,跪在地上双手捧着让易惜文签。
得,这顶多卑微谄媚了一点,确实不像是死缠烂打强制同居的样子。
他们四鬼再次对视,中间那鬼作为代表站出来,先是为他们的唐突道了歉,而后公事公办将签好字的申请书拍照留档,随后便一齐离开。
经过这一打岔,之前的喂饭游戏自然是不能再进行下去了。
易惜文看着苏施琅这副垂头丧气的样子,觉得好笑:“之前怎么不把申请书拿给我?”
苏施琅没有立刻回答,小心翼翼伏在她的膝上,他的脸颊轻轻贴上去,眼睫微垂,说出的话很轻很软:“我怕小文觉得我是为了得到签字才做这些的,我不想你误会我...”
“我在你心里就这么不讲理?”易惜文用手指戳他的脸,勾起他的下巴强迫他抬头。
苏施琅在她的指尖发颤。
易惜文骤然加力,强行把他拉到自已面前:“这么怕我?”
“不是...不是...”苏施琅抖得更加厉害了。
他也不清楚自已现在是什么心态。
自从被易惜文在地下室关过之后,他对她除了爱恋却也实实在在多了一丝敬畏,每次在被教训、被批评的时候,都莫名生不起以前忤逆的心思。
他并不讨厌这样的感觉,只是也的确控制不了身体的反应。
会心跳加快,会发抖,就好像是被捕食者锁定的猎物一样。
“不是怕,是...”是什么他又说不明白了。
好在易惜文也不计较,只是有一下没一下摸着他的头发:“那你就听话一点,少自作主张惹我生气。”
“好...好...”苏施琅立马顺着台阶往下走,整个人都依偎进她的怀里,“我会乖乖听话的...”
“嗯。”易惜文点点头,忽然想起苏施琅不吃饭的起因,她斟酌了一下语句才开口道:“其实我也没有那么穷。”
她翻出自已的卡给苏施琅看:“你之前给我烧的钱还剩了不少,就算我们不工作,也能舒舒服服生活几十年了。”
说完后她忽然意识到,这样说不就暴露她装穷戏弄苏施琅的心理。
易惜文看向苏施琅,忽然有点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