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星河听到沈心怡要辞职的消息后,烦躁得连手中的钢笔都被他拧断了。无论如何,他都不能让沈心怡就这样离开公司。因为一旦她辞职,以后再要以工作为由接近她将会更加困难。
所以,蒋月华的事情必须尽快解决。纪星河当机立断,拨通了公司法务部的电话,催促他们加快处理蒋月华的案件,以免夜长梦多。
三天后,京市北城区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传唤了蒋月华,蒋月华拒不认罪,因证据确凿,公安机关对她拘留,不允许保释。
蒋氏集团的总裁蒋鑫得知此事后,立刻调查。很快,他就发现所有指控蒋月华的证据都来自于繁星集团的法务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蒋鑫迅速拨通了纪星河的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纪星河平静而坚定的声音:“蒋总,我是纪星河。关于蒋月华的事,我不会善罢甘休。她伤害的是我的女人,我的底线不容触碰。”
蒋鑫沉默片刻,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和焦急:“纪总,我理解你的感受,月华的行为确实有些过激。我希望你能看在我们两家是世交的份上,网开一面吧。”
纪星河冷笑一声:“蒋总,你女儿险些害死了我的女人,还想让我轻易放过她?这件事没得商量。”
蒋鑫叹了口气:“纪总,我知道你现在很生气,但请相信我,月华并不是有意的。她对你一往情深,一时冲动才做出这样的举动。”
纪星河反驳道:“蒋总,我已经给了你足够的面子,但是你女儿的所作所为实在让人无法原谅。”
蒋鑫皱起眉头,声音变得严肃起来:“纪总,我们两家还有数十亿的合作项目,难道你真的因为这点小事而破坏我们两家之间的合作吗?”
纪星河不为所动:“蒋总,我从来没有把感情当成小事看待,此事没有商量的余地。而且蒋月华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说完,纪星河挂断了电话,留下蒋鑫在原地沉思。
蒋鑫气愤地挂断电话,心里憋着一口气无处发泄,这个纪星河竟然敢这么对他!
于是他马上打电话给纪董事长,将纪星河为了一个上不了台面的女人,要让他蒋氏的千金去坐牢的事全部告诉了纪董,还说自已的女儿才是受害者,希望纪董能够好好劝一下纪星河。
晚上,纪星河接到纪董的通知,要他回老宅一趟。到了之后,纪董就问起这件事来。
纪星河便详细地解释了整个事情的前因后果,还特别强调了沈心怡差点溺水而亡,语气坚定的说,“我现在只恨不能让蒋月华立刻去坐牢!”
纪董和纪母听完之后,沉默了片刻,表示理解纪星河的愤怒。他们都知道纪星河的性格,如果不是被逼急了,也不会这样做。不过,他们还是提醒道:“如果蒋氏取消合作,我们双方都会遭受巨大的损失。”
随后,纪星河与纪董进了书房,他们商谈后续与蒋氏的合作该如何处理……
就在这时,公司里开始流传起了一些谣言。
有人声称,沈心怡因爱而不得,心生怨恨,竟然动手打了纪总。甚至还有人传言称,纪总其实已经有了未婚妻,而这位未婚妻正是蒋氏集团的千金蒋月华。
于是,有人开始纷纷猜测起来,或许是沈心怡对纪总纠缠不休,惹恼了蒋月华,所以蒋月华才会在温泉池那里给了她一个教训。这样一来,蒋月华似乎变成了受害者,而沈心怡则被贴上了“第三者”的标签。
当小梅得知这一消息后,气得忍不住笑出声来。毕竟,关于心怡和纪总的事情,没有人比她更了解了。
小梅随即微信联系了与沈心怡。
小梅:小怡儿,公司里有人在传播你的谣言呢!
沈心怡:哦?是什么谣言?
小梅:他们居然说你是纪总和蒋月华之间的第三者……这群人真是胡言乱语!(砍刀表情包)
沈心怡:随他们去吧,身正不怕影子斜。而且我很快就要离开了,也影响不了我几天啦!
小梅:我就是气愤,明明是纪总一直在追你,你根本就没接受他!
沈心怡:远离纪总,一生平安!(双手合十表情包)
小梅:纪总就是个害人精!男狐狸精!
沈心怡:狗子捂嘴表情包。
秘书办也在小声议论着此事,靳特助听到了,心中也是十分疑惑。
毕竟沈心怡根本就没有接受过纪总,而纪总和蒋月华也并非未婚夫妻的关系。那谣言到底是从哪里传出来的?
靳特助立刻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马上安排人手去调查此事,并将中伤沈心怡的谣言汇报给纪星河。
纪星河听后怒不可遏,但冷静下来一想,便猜到了大概。
他想起之前蒋月华的父亲蒋董事长曾打电话来威胁自已,看来这些谣言很有可能就是蒋氏那边故意散播的。
一想到这里,纪星河心中的怒火愈发旺盛。
“我绝对不能再让心怡受到任何伤害!”纪星河暗暗发誓。
于是,他当机立断发布了一则澄清公告,并要求靳特助将其转发至公司各大微信群。
公告如下:“本人纪星河,在此郑重声明,目前单身,没有女朋友,更不存在所谓的未婚妻。同时,我也绝对不会与蒋氏千金联姻。请大家不要轻信谣言,以讹传讹。另外,沈心怡是我母亲的救命恩人,绝非传闻中的‘第三者’。希望大家能够尊敬她。”
这则公告一经发出,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众人纷纷对沈心怡竖起大拇指,称赞她不仅美丽动人,而且心地善良、勇敢无畏。一时间,沈心怡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完美女性代表,形象变得无比高大。
小梅看到公告后,兴奋地给纪星河发了一条微信:“纪总,您真是太给力了!”
纪星河微微回复道:“这只是我应该做的。”他心里明白,保护沈心怡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