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翔说的话很直白,凌天宇却感到了一种亲切,他笑着说:“说实话,我的朋友中也从来没有过你们这些变态!”
“这么说,我们都是朋友了,要不要大家来一个桃园三结义,哦,不,是魔鬼八结义!”雪千山嬉皮笑脸地说道。
“去你的!”云天歌一脚将他踢到了一边。微笑着说:“朋友之情,不在名分,兄弟之心,不在贵贱!”
“好兄弟!”地虎的声音很厚重。他能够真切地体会到自已的变化,天虎就是为了等他,才一直留在安护十虎,这一次回去,他们就可以共同离开了。
“好了,回去以后姐姐好好请你们喝酒,只是现在有没有人能够告诉我血霾到底是什么东西呀?”雪虎笑着说。在血狼王被杀死以后,群狼就已经消失了。
云天歌笑道:“但凡天地万物,均有灵,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生命。雪姐应该知道珍贵的椒树为什么要每隔几年移植一次吗?”
雪虎沉吟道:“椒味浓,几年时间就可以将附近的土地感染的具有和它一般的味道,寻常植物很难生存!”
龙翔点了点头:“我们可以将之理解为灵的传递,即生命的单方向转化,而在天地之间有很多类似的神奇植物。这血霾就是围绕在至少千年以上的血灵芝周围而具有了血灵芝的些许特性,待到一定的时机,血霾足够强大,就可以独立存在,成为一种我们没有感知的存在,当然可以将之理解为另外一种生命形式,也可以认为是灵!”
云天歌笑道:“大夏古代传说中有很多山魈的故事,就是这种形态的存在,不过更加高级,能够化为人形,当然,这并没有事实依据。”
“可是在未知的山川菏泽之中,存在着许多千年甚至万年的灵药,难道每一株药草都可以转化出这样的存在?”凌天宇有些奇怪。
龙翔苦笑着摇了摇头:“很难,其实只有在埋骨无数的地方才有这样的记载,我们可以理解为人真的有灵,死后灵因为未知的原因而没有消散,聚集在一起,就会出现这种现象!”
“这么说来这血霾还是冤魂所化呀!”雪虎小心翼翼地问道。
“当然,如果这样理解也没有人能够提出确切的反对证据!”
“云天歌,你找死!”雪虎怒声喊道。
高空上骄阳似火,地面上黄沙漫漫,空气中炙热如炉。前方,是连绵成片无边无际的沙海;身后,是奇形怪状耸立千古的雅丹。
奥克指着前方的沙海,轻声道:“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要进入古恒荒漠了!”
古恒仙湖,被誉为消逝了的仙湖,在几千年以前,这里的绿化覆盖率达到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绿树成荫,翠草留青,波光粼粼。
原始的古恒人在这一片人间天堂繁衍生息,放羊牧马,过着怡然自得、轻悠舒适的桃源生活,同时也创造出了神秘的古恒文明。
如同历史上很多消失了的文明一样,被上天眷顾的古恒文明也没有逃脱这样的厄运,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在后世人类无尽的缅怀和寻觅中成为永恒的传说。古恒仙湖也随之迅速地沙化,这一片人间仙境竟然变成了一片荒凉、恐怖的不毛之地,随着越来越多寻找宝藏的人和很多探险者在这里尸骨难觅,终于被誉之死亡之海。
云天歌叹了口气,轻轻地说:“古恒荒漠,这里流传出了多少令人向往的传说。神秘的罗宛美女,消失了的史前古恒文明,扑朔迷离的上苍之耳,与之相比,我们人类真的很无知,很渺小!”
“奥克,如果我们现在进入荒漠,什么时候可以到达最近的水源?”凌天宇突然问。
奥克轻声道:“我的祖上奥利克斯曾经将自已数次在古恒荒漠中探险的路线画了下来,原稿已经腐朽了,不过我们还是将它记在了脑海中。从这里出发,大概需要两天的时间可以到达坎曼峡谷,那里就有水源!”
“沙漠中也有峡谷?”云天濮奇怪地问。
云天歌笑道:“古恒荒漠位于克拉玛沙漠的东部,并不是绝对的沙漠地带,而是对于这里恶劣地形和荒凉环境的一个统称。”
“我们要去的腾格里海子位于上苍之耳的中心,也就是耳洞的位置,大概需要十天左右的时间!因此这一路上大家必须严格控制自已的饮用水!”龙翔说道。
“上苍之耳?这又是什么东西?”雪千山奇怪地问道。
凌天宇笑道:“这个我知道,很多年前鹰国的科学家在拍摄蓝星的遥感照片时,很恐怖地发现在古恒大泽照片上竟然呈现出一个巨大的耳朵形状,不仅有耳轮耳廓,甚至连耳垂也能够清晰地分辨出来,因此他们称之为上苍之耳!”
“耳朵,一个巨大的耳朵?这么说来,我们现在就踏在这个耳朵的耳廓上?”风传秉惊异地问。
“好了,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地虎当先进入了荒漠之中。
为了寻求古罗宛消失的秘密,古代亦有很多探险家曾经来到古恒仙湖寻求历史的真相,对于古恒荒漠的恶劣环境都有过记载,其中尤以法圣和玄机两位高僧为了寻求真法,真正地穿越了古恒大泽和克拉玛沙漠。
公元200年,60岁的法圣和尚从上安出发,西行求法,进入了古恒荒漠,在他的《佛游传》中曾经有过这样的记载:
“沙漠有沙河出现,多有鬼哭恶风,遇者皆亡,无一全者。目之所及,唯有漫漫黄沙,天路蒙尘,以死者枯骨作为标识。”。
长歌十年,高僧玄机求得真经以后,途径古恒荒漠,亦有如是描写:“西行而至,入大漠流沙,沙河流转,随风而行,无有人踪,迷路者众。远空茫茫,无知所向,以往来殁者骸骨以记之。水草无踪,热风肆肆。风狂则人与物皆难成行,遂病之。或闻仙音,或闻鬼嚎,迷迷之中,茫然不知所在,常有歌起而嗓者,言厉鬼冤魄之所致。”
脚下是松软的漫漫黄沙,头顶是炙热如火的骄阳横空。仅仅一个小时,众人的脸上已经是汗水涔然。
“为什么我们当初没有想到要找几头沙驼进入沙漠呢?”雪千山气喘吁吁地说。在这样的环境中,他和雪虎似乎显得更加不堪。
“天宇,你怎么看着什么事也没有?”云天濮奇怪地问。
云天歌苦笑着摇了摇头:“这古恒荒漠白日里的温度可以达到五十到六十摄氏度,可是你知道凌天宇这个变态他的体温曾经有多少度?”
“多少度?”几人急忙问道。
“六十五摄氏度!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怪物,你们认为人的温度能有这么高吗?”云天歌无奈地说。
“变态!这样都没有烧死你呀?”雪虎咕哝道。
的确,凌天宇并没有特别燥热的感觉,只是这里干燥的空气令他感到不舒服,火热的空气吸入胸腔,犹如一团烈火在肺里熊熊燃烧,难受至极。
“好了,我知道你们羡慕我,这样吧,奥克,你只要负责指路就行,我来带路吧。这最艰苦的开拓之旅就由我这个变态来完成吧,你们小心的节省体力!”凌天宇说完,轻轻地掠向前方,竟然只是在黄沙中留下了一丝浅浅的印痕。
“天宇,沙漠中的阴阳之气极不平衡,你要注意,尽量不要使用天地之力,免得遇到危险的时候措手不及!”地虎急忙提醒。
黄沙漫漫,热浪滚滚,远远望去,空气似乎也蒸腾起氤氲的雾霭,一阵阵热气潮水一般涌现在空气中,这是一个死亡了的世界,是太阳所主宰的热寂之地。
九个人从小溪寨出发的时候,准备最多的就是饮用水,加之他们的身体素质本来就远远超过普通人,在荒漠中坚持两天的时间绝对没有问题。
还是在进入魔鬼雅丹的时候奥克说的那一句话,如果没有什么意外,他们应该很安全。可是世上的事往往十有八九不如意,怕什么就偏偏来什么。
临近傍晚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斜,却将最后的火热毫不留情地倾洒在大地上,滚烫的沙粒,蒸腾的热流,九人不得不坐下来歇息一番。
奥克紧张地盯着慢慢被夕阳涂染上一丝血红的天空,脸色渐渐地变了。
“朋友们,我们恐怕有麻烦了!”奥克轻声道。
看着众人疑惑的目光,奥克低声道:“在荒漠中比缺水更加可怕的就是热旋风,在祖上的记载中,他第二次为斯赫当向导的时候就遇到了热旋风,当时他们所携带的所有的物资还有骑乘的沙驼都在热旋风中消失了,如果不是偶然之间找到了一个小小的海子,他们绝对不会支撑到发现罗宛古城!”
云天歌道:“死亡之海的名字就是这样来的,沙漠代表着死亡,而海却代表着生的希望。奥克,热旋风还有多久会出现?”虽然在他们的眼中,天地之间除了温度更高以外,再也没有丝毫异常的变化,不过每个人都选择了相信奥克,毕竟他是伟大的奥利克斯的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