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余菲菲眼中的好奇,沈景冰知道不编一个理由糊弄过去,那肯定不行。
想了想,他稍稍严肃神情,指着手机说道:
“二位,其实应单位要求,我正在录制一期法律科普节目。”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兴趣参与?”
(本来这里有点卡文,感谢腹黑の懒猫猫提供的点子!)
闻言,余菲菲看了一眼孙帅帅,问向沈景冰:
“你是……考上了公务员吗?”
沈景冰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没有应话。
不过他越是不透露,余菲菲心中的好奇便越是浓烈。
这时,孙帅帅好奇问道:
“节目?能上新闻吗?”
沈景冰笑了笑,说道:
“会有很多人看到的!”
孙帅帅立即点点头,哈哈笑道:
“要是能上电视,那我可要来试一试!”
沈景冰点头,补充说道:
“那我说一下规则,五道题目里只要能答对三道题,就能获得两百元的现金奖励,不过答题环节要全程录制哈!”
一听还有钱拿,孙帅帅更是喜笑颜开地说道:
“好好好!那你尽管来问!”
不过这时,余菲菲却扯了他一下,埋怨说道:
“得了,你几斤几两自己还不清楚?”
“别在别人面前丢人现眼了!”
听女友这么说,孙帅帅瞪了她一眼,不满说道:
“我是没你书读得多,但你学历高了不起啊?”
“我告诉你,别瞧不起人啊!”
闻言,沈景冰奇怪地看了一眼余菲菲。
似乎在这段恋爱关系里,她的家庭地位不是很高啊。
而这时候,直播间的网友也意识到了什么,发起了弹幕:
“我感觉他们这段感情,延续不了多久!”
“刚从酒店出来,女的都给了还这种态度,这男的不行!”
“看起来秃头男的学历不高!也不知道妹子看中哪一点?”
“除了多财多亿,还能有哪一点?”
“感觉也没那么有钱吧,出门还打滴滴呢!”
“有没有钱跟打不打滴滴有什么关系?我身价过亿,一样有时候出门打滴滴!”
“不过大哥又想整啥活?法律科普?有意思!”
“罗大帝表示:你是来碰瓷的吧?”
“有个问题,请问我突发意外去世了,家人获得了赔偿,我本人正打算下葬却突然复活了,请问这构成诈骗罪吗?”
“楼上的,精神病院的医生正在找你呢!”
“哈哈哈哈!这问题也太尼玛极端了吧,建议放到罗大帝的评论区!”
“有没有一种可能,这就是从那里抄过来的?”
“……”
余菲菲这下可不高兴了,她哼了一声,抱起双臂往一旁挪了挪位置,不屑说道:
“那你答吧!我看看你能答对几道题!”
孙帅帅这下这不服气了,直接向沈景冰说道:
“来!出题吧!”
沈景冰点点头,假装鼓捣了下手机,然后一边开车,一边问道:
“第一道题目,按新《婚姻法》规定,婚后男方全款买房,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女方离婚时可以分一半吗?”
问题一出,孙帅帅当场一愣,一脸尴尬。
不是吧,阿sir!
你在我们情侣面前问这个问题,是不是不太好啊?
而这时,余菲菲却突然竖起了耳朵,显然很关心这个问题。
听到这个问题,直播间突然安静下来,几秒种后,弹幕刷屏:
“哈哈哈哈!!太艹了!”
“不是吧大哥?你在人家情侣面前问这个问题?”
“太尼玛生草了吧!指向性太强了!”
“一瞬间我就尴尬起来了,大哥这活整得太硬了!”
“你看那个妹子,听得一脸认真,差点没把笔记本拿出来了!”
“毕竟是为了钱来的嘛!肯定要关注一下咯!”
“你们能不能关注一下题目?到底能不能分啊?”
“谁TM没事关注婚姻法啊!”
“不懂,真的不懂!!”
“等待主播答疑!”
“……”
孙帅帅思考了一会儿,尝试着说道:
“应该可以分吧?毕竟都加名字了!”
闻言,沈景冰摇了摇头,看着前方的车辆说道:
“很遗憾,回答错误!”
此言一出,不仅孙帅帅与余菲菲同时一愣,就连直播间很多人都质疑起来:
“不能分?凭什么不能分啊!”
“是啊,我老公出资的新房终于给我加名字了,我磨了那么久,不加名就不结婚,为什么不能分!”
“我是典型的家庭主妇,婚后老公个人出资买了套房,写了我的名字,我这才辛辛苦苦生娃带娃十几年,要是离了婚,那我岂不是一毛钱都得不到?”
“不能分房子?那我结婚图什么?图天天洗衣服做饭?图生娃之后变形的身材?图结婚之后的一地鸡毛?”
“不理解,真的不理解!!”
“……”
这时候,沈景冰解释道:
“按新《婚姻法》规定,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及夫妻一方父母用个人财产全款买房,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及出资人子女一方名下。”
“老《婚姻法》是可以分的,但新的《婚姻法》有所改变,这也是我们普法节目的意义所在。”
接着,为了更好解释这条法律,沈景冰举了一个例子:
“男张三和女李四结婚后一个月,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将张三的房产证加上了李四的名字。”
“但是,仅仅过了半年,因为双方感情不和,李四就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主张该房屋是赠与,应当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自己应分一半。”
“法院受理后,给出三点意见:”
“第一,张三房产证上无偿加上李四名字,并不是绝对的将个人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从形式上看,张三与李四属于赠与法律关系。”
“但从实质上看,张三对李四的这种赠与,是附加了条件的,即李四作为张三的妻子,理应与其长期共同稳定地生活。”
“第二,通过短暂婚姻,来获取巨额财富,这违背了公平原则,以及公序良俗原则。”
“第三,双方因为生活时间较短,法院判决房屋归张三所有,但要给李四适当补偿。”
“不过这个补偿不多,仅会有几千元。”
“二位,听明白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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