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日,晴空万里。
这是在接连几日的绵绵秋雨之后的第一个暖阳日——林司曜的生辰之日,着实让刚睁眼的苏水潋好一阵欣喜。
“这么开心?”林司曜低笑着从身后圈住她,下巴摩娑着她光滑的后背、颈窝。
“当然,今天可是你的生辰,昨日我还祈祷来着,今日果然开太阳了。”苏水潋被他逗弄地轻笑不已。
“生不生辰的有什么关系。”他满脸的不以为然。
他从有记忆起,就是个孤儿。在一座落魄的庙宇——云罗寺以小曜之名住了八年,与他相依为命的老方丈圆寂后,他就关了庙门下了山。曾经跟着老方丈偶尔下过几次山,或是化缘或是采买,还以为山下不过是人多了些,物品丰富了些,却不知要想生存是何其艰难。他被地主家的长工揍过,被烤鸭店老板后骂过,偷过、抢过,甚至行乞过。直至流亡到甘明城,在一家南来北往的小茶坊里落了足做了年仅十岁的少年小伙计,本以为他的人生就该这样过了。
谁知命运之轮的主宰似是在与他开玩笑。
一年后的某一天,在某次奉茶后,替刁蛮的客人夺回了一只被扒手顺走的荷包,而被江湖排名前三的杀手组织风瑶阁阁主发现了根骨奇佳的他,当即收入门下,并送他上了玄武山,拜玄武真人为师。三年后,学成归来。从此,司凌取代了小曜之名。“司”,风瑶阁玄字辈通用字首,“凌”,寓意领军人物。
杀手“司凌”,六年时间,他从初出茅庐、默默无闻的新生代杀手,逐步爬升到江湖排位前三,风瑶阁顶级金牌的“杀神”。他以为,他的下半生就该这样过了。
十月初十是他的生辰,这是在云罗寺时,老方丈亲口告诉他的,谁知道是不是老方丈胡诌的。不过,会在这一天,给他煮上一碗鸡蛋面为他庆生。后来到了风瑶阁,每逢十月初十,只要他没出任务,风瑶阁的大厨房也会给他送上一碗长寿面。年复一年,雷打不动。他知道这是老阁主的心意。
直至一年半前,老阁主过世,风瑶阁易主,风清崖虽是老阁主唯一的儿子,却无比忌讳功高盖主、耀眼夺目的司凌,更担心自己顺位而继、唾手所得的阁主地位朝不保夕。
于是,以阁主的闪亮身份,风清崖邀了司凌上聚风台一叙。
三杯赏酒,杯杯致命。
他断没有想到平日里与自己兄弟相称的风清崖,竟然会在杯中下了两味无色无味的毒药。一味是软骨散,服用之人半个时辰之内就会软化全身经骨。一味是赤鸠毒,毒气攻心,致人灼烧而亡。均是风瑶阁内部视之为顶级的毒药。
待司凌入口发觉不对劲时,双毒已随经络入侵其喉颈。他迅速锁穴闭气,佯装无事告退。一出聚风台,逼出了部分毒气,连夜逃出了风瑶阁界。无奈风清崖早就下了十道金羽暗杀令,命风瑶阁全体玄字辈杀手无条件追杀杀神司凌,理由是:为老阁主报仇。
后来,事情就发展到如今这般,杀神“司凌”死于大室山,如今的他,是林司曜,只是一介与风瑶阁全然无关的农夫。
命运真的很不可思议不是吗?林司曜忆及此,苦涩地摇摇头。
一年的时光,他从风瑶阁顶级招牌的摇钱树,成了风瑶阁不惜代价追杀的叛徒——残害老阁主的凶手。只是,老阁主在世时对他恩重如山,待他有如生父,所以,他决定这次放过风清崖。但是,绝对没有下次。
…………
“阿曜,真的不让大宝跟吗?”苏水潋再度回头看看身后不远处亦步亦趋跟着她与林司曜两人,且作委屈状的田大宝,朝身侧的男人确认。
“不是说想为我庆生?”林司曜轻蹙眉。
“对呀,喜翠说伍沁斋的寿面很有名。”苏水潋点点头。
她其实更想亲自为他做寿面。无奈清早起床后,趁着林司曜带着大宝与小纯进山练功,想给他个惊喜。结果呢,惊喜成了惊愕:和面的面团成了稀拉的面糊。不死心地想重来一次,谁知,这竟然是家里仅剩的小麦粉了。呜呜呜,寿面是做不成了,只好做了一锅满满的疙瘩汤,成了全家人的早餐。吃得两只狼崽也连连对她投去哀怨的目光。呜呜呜,主人啊,其实你不下厨就是惊喜了。
可是,今个儿好歹是他的生辰,苏水潋执意要陪他进城采买小麦粉,并且,决定去那家喜翠一直挂在嘴上的颇具盛名的“伍沁斋”酒楼,为他庆生。
“那不就结了,还有什么问题?”林司曜怪异地扫了她一眼,难道不知道多个拖油瓶,会是件非常烦人的事吗?吃饭多张嘴,走路多条腿,最主要的是,他想偶尔对她做些亲密的小动作,还有双贼溜溜的黑眼珠围着他们转个不停。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林司曜,绝不同意在两人约会的时候还要多个徒儿来搅局。收田大宝为徒这件事,他已经懊恼了不止一次了。当然,懊恼的时机基本上都是在他正与自己这个极易羞涩的小娘子恩爱的时候。
苏水潋见状,只得无奈地朝身后的田大宝挥了挥手,“大宝乖,先回家吧。等师娘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林司曜闻言,似笑非笑地瞥了她一眼,不过就大了田大宝三岁,说得好似真的将对方当成子侄辈了。
莫不是田大宝心智受损,他这个师傅,还真不想当呢。十二岁的徒儿,十五岁的师娘,他着实不放心,并非不相信苏水潋,而是不相信田大宝这个半大小伙子。
“抱稳了。”见四下无人,林司曜将她拦腰横抱,紧搂在胸前,同时让她双手环过他的脖颈,足下运起玄移步法,几个纵身后,两人就消失在了田大宝眼前。
“哇!师傅太帅了!”田大宝此时哪里还有小媳妇般委屈的模样,早就被林司曜精湛的玄移步吸引了全副心神。不行不行,我得赶紧练功去。田大宝抿了抿唇,暗暗握紧双拳,朝守着院门的小纯小雪招了招手,“你们,谁与我练功去?”师傅有令,无论何时,家里都要留一只大狗。
两只狼崽似是明白他的意思,对视一眼后,略微娇小的小雪无奈地起身踱向他。谁让今早上跟出去练功的是小纯呢。现下,只好换它作陪咯。不过,进山意味着可以顺道逮些美味加餐。它也就勉强应了吧。
于是,一人一狼疾驰在通往大室山山脚的蜿蜒小径上,渐渐成为两个小黑点……
而留下看家的小纯,则缩回了探看的脑袋,趴在虚掩的院门口,眯着眼打起盹。在深秋的晌午,享受难得放晴的暖阳。
…………
“阿曜,除了长寿面,你还想吃什么?”入座“伍沁斋”二楼的包间,苏水潋捧着厚重的菜单,笑盈盈地问林司曜。
“随你。”林司曜替她斟了一杯伙计刚送上来的热茶,随后给自己也倒了一杯。
他从来就不挑食。不是因为杀手的身份,在云罗寺待了八年养成的习惯,以及下山后两年被生活所逼练就的本能。只要能裹腹,他从不在乎入口的是什么。
风瑶阁里数他晌银最丰厚,九年下来,积蓄的银两,要想买下这座繁洛城也绰绰有余。只是,其中一部分被他送上了山,大肆翻修幼时视之为家的云罗寺,聘请住持打理之用外,剩下的,则被他全数安置在一处极其隐秘之地,打算用于几年后退隐江湖的生活所需。但,那却是在风瑶阁的地界内。所以,如今的他动不了,也不想动。
“可是今天是你的生辰唉!”苏水潋一手支着下巴,一手翻着菜单,嘴里忍不住嘟囔。
“你爱吃的我都喜欢。”林司曜沉吟了片刻,缓缓安慰道。话一出口,他却有些羞赧。刚爬上耳根的红晕被他即刻运气下压。唔,什么时候,杀手说起甜言蜜语来,也能如此顺口呢?
苏水潋闻言,两颊迅速飞起两片红霞,心里如吃了蜜一般甜滋滋。
正在此时,“伍沁斋”的小二敲门进来接单。
“小二哥,我们就尝尝你们店里的招牌菜吧,再加一份长寿面。”苏水潋翻阅了数遍,最后敲定了“伍沁斋”的招牌菜。一共有六道:葱烤脆皮鸭,富贵鸡,清蒸鳜鱼,核桃虾仁,脆溜瓜,碧玉羹。
“好咧——,夫人点了六道招牌菜,本店有小礼相送哦。两位是庆生吧?”小二笑呵呵地记下了她点的菜式。
“是的,小二哥,今日是我夫君的生辰。”苏水潋合上菜单,浅笑着回答。
“那小的就先祝寿星公生辰快乐啦!稍等,菜很快就上。”小二笑着朝林司曜拱了拱手,随后替他们拉上门帘,退出了包间。
两人静静地品着茶,时不时地聊上几句。由于他们的包间正对繁洛城最忙碌的主街,抬眼就可欣赏到外头热闹非凡的街景。
”阿曜,吃完我们去湖边逛逛吧,回家前再去补给可以吗?”这么好的天气,不四下逛逛岂不可惜。
“好。”林司曜点头应允。
“咦?那不是上次那个姑娘吗?”苏水潋眨眨眼,看到街对面的首饰铺门口正翘首以盼的陆婉儿。她还是那么娇媚可人,路过的男子没有一个不回头多看两眼的。
“不认识。”林司曜目不斜视地替她加满茶水。
“耶?你不认识?那个……就是那日……”追着你表白的女子呀。看到林司曜抬头扫过来的淡淡眼神,苏水潋硬生生地将后半句话吞下了肚里。好吧,其实她也不希望他还认识对方啦。
“上菜——”随着一声清亮的吆喝,包间的门帘被高高掀起,适才接待他们的小二端着长菜盘,走了进来。
六菜一面,顷刻就将一张双人座的长方桌摆得满满当当。
“两位客官,这是本店给寿星公加的菜。两位请慢用。”小二边说边送上一碟酒糟凤爪,笑着退出了包间。
“这就是贺礼吗?”苏水潋笑盈盈地夹起一只凤爪,欢快地送到了林司曜碗里,“来,寿星公,祝你生辰快乐!”
林司曜微挑眉,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觉得这样的她有些不寻常。随即也不二话,啃起了她夹到他碗里的凤爪。这么重的酒糟,她吃上两只就会醉了吧?
“好吃吗?”苏水潋见他慢条斯理地啃了一口,睁着圆眼,好奇地问道。
她没有尝过酒糟凤爪。虽然这在民国的苏州城随处可见。可是她却没有机会品尝。或者应该说,身为苏家大小姐,她没法丢弃厚重的身份,品尝这种需要以手作筷、吃相极不文雅的零嘴吃食。
“不打算尝尝?”林司曜抬眼低问。他面前的空碗碟里已经装满了各道菜的精华部分,鸭腿、鸡腿、鱼肚肉、虾仁,以及一汤碗满满的长寿面。
“今天你是寿星公。呵呵……赶快吃哦,不够再点。”苏水潋替他添满了菜面之后,自己也舀了一小勺豌豆玉米熬成的碧玉羹,小心地喝了起来。
“你多吃点。浑身上下没几两肉。”林司曜闻言,似有不悦地蹙蹙眉。也夹了只脆皮鸭腿放到了她碟子里。
“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苏水潋皱皱鼻,不过也没婉拒林司曜的好意,夹起鸭腿斯文地咬了一小口,抬头朝林司曜笑笑,随即似是想到了什么,眼波一转,“噗嗤”一声笑了出声:“我知道你为何不肯让大宝跟着来了,若是有他在,没等我们开吃,半桌菜就下了他的肚了。”
每每想到田大宝对鸡腿鸭腿等荤食的热爱,苏水潋就忍不住想发笑。
林司曜睥了她一眼,难到自己在她眼里就只是一个与十二岁少年抢吃食的男人吗?暗暗摇摇头,夹了一大块鳜鱼肉,挑干净骨刺,才放到她碗里。
“吃吧,冷了不好吃。”
“好。”苏水潋感激地看了他一眼。她喜欢吃鱼,却因不擅挑刺,所以大多数时候宁可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