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岚站在陪伴了她二十多年的空间里,远山黛,近山青,看不到太阳但是却充满着光明,空气清爽温度适宜。身处熟悉的竹屋小院,左近的篱笆外黑色的田地,屋后的清冽泉水,她前世种植的花草菜蔬,五谷稻米,养的鸡鸭鱼鹅依然还是上一次进入空间时看到的样子。一点改变都没有。真是很神奇呢。本来景岚还有些担心,自己忽然间灵魂转换重生,这个空间会消失掉,不过现在看来,它是绑定在了她的灵魂上,只要灵魂不灭,就不会消失。想到这里,景岚对于在这个落后的古代里,心更加安定了下来。
按照常做的那样,在院落一角提起水桶,在泉水湖往桶里舀满泉水,给田地浇水,也不用太仔细的浇灌,只要用木勺舀出扬手一洒,一点点泉水就足够让这一大片田地生机盎然,然后许久都不用再浇。很快撒完一桶水,看着碧绿叶片上晶莹闪烁的水滴,仿佛可以感受到生命的能量汇集,深呼吸一口气,清新的让人闭上眼睛,忍不住笑容满面。
摘了一些菜叶给鸡鸭鹅喂食,本来还打算去竹屋看一看自己往常留下的东西是不是也安然无恙,就听见外面有了动静。
院门外,青铜的门环敲击在厚重的木门上,发出咚咚的声响。
景岚蓦然出现在屋里,仍然在镜子前面,晃了晃神,景岚匆匆的将头发整个挽起,用一根银簪插起来,套上外衫,一边向门口走去,一边收拾利落了腰带,整理好了衣摆,这一身妆容见人,完全不会失礼了。
打开堂屋的门,穿过院子,看了眼西屋和院墙的夹角里,竹篱笆围着的五只鸡,和鸡笼外趴着的那条老狗。
那狗,和常见的土狗不一样,黑背,灰毛,竖起的耳朵,锋利的牙齿,那是景凌华还在世的时候抱来的狗崽子,据说,是有着狼的血统的,在景岚看来,那只狗很像后世的哈士奇。
它有个很土的名字,大概是一家人都没有取名水平,便随了他的毛色,叫做老黑。
老黑已经十二岁了,已经是名副其实的老黑了。它很聪明,虽然看上去总是懒洋洋的趴着,不过,如果这样就认为它没有危险,那就错了。它不叫,不过是因为,它熟悉经常来这里的每一个人的脚步声和气味,所以,并不会咬错人,但如果是个陌生人想要做些什么,下场,绝对是咬死当场。因为,老黑有个特性,不咬则已,一咬,那就是冲着脖子去的。快、狠、准,防不胜防。与其说它是狗,倒不如说它是狼。
既然没叫,那外面的肯定是熟人。
景岚这样想着,已经走到了院门,打开门闩,拉开门,门外是一个四五十的妇人,常年劳作的脸色黝黑,五官平凡无奇,没有一点出色的地方。肩腰一样宽厚,五指黑粗,手背上还带着一些泥泞,但手里提着的篮子却是干净的,一丝泥土也无,篮子里,是新鲜的蔬菜,绿油油的,带着水珠,显然是刚摘下来的,且清洗过了。
这位大婶,是山脚下那个小山村的人。小山村叫做靠山屯,背靠着山,山下有一条山顶泉水汇集成的小河,贯通全村,虽然不是很富裕,但是足够吃用和浇地。就是这样,已经是足够让靠山屯的所有人感谢老天的恩待。
因为那条河,就是大旱的年份里,也不曾干涸过,救了靠山屯祖祖辈辈好几代人的命。
大婶姓刘。靠山屯的人,除了一些外地嫁进来的媳妇基本都姓刘,而此时秦朝的女人出嫁后还没有随夫姓。刘大婶是景岚醒过来后见到的第一个人,也是以前的景岚除了景凌华和颜鸿君见的最多的人,记忆里,从景岚很小的时候,她就一直给这院里送菜,送粮食,似乎租种着他们家的五亩地。
“刘婶,今天这么早。”景岚接过篮子,平常是要中午的时候才会送来,因为只有中午,地里的活计告一段落,才能有空闲上山走这一趟。
刘婶看着景岚的脸色不好,脸上便有些担忧,要说,她从景老爷搬到着山上住,就租种着人家的地,地好,租钱少,东家又是省事的性子,景岚也算是她从小看到大的,自然,也被刘婶当做了半个女儿对待。
但这样的话,她是不会说的,虽然同样住在这个小山村,但是,刘婶知道,景岚一家和他们不是一样的人。看那清秀的模样,白净的脸和一丝茧子都没有的手,言谈举止和通身的气派是连镇上的大家小姐都比不上的。这是真真的大家闺秀啊!她那样的话说出来,也许景岚不会多想,但别人指不定要怎么说她。要被认为别有用心,攀龙附凤……这样想想,刘婶也不愿意给自己和东家之间产生什么隔阂,就不好了。
所以,刘婶见景岚一直脸色不好,染了风寒似乎没有好利索,但是关怀的话,也会说的很隐秘:“景娘,地里的菜收了,我捡了好的给您送上来一些,还有我当家的在山上采得一些药材,不值什么,最近入秋了是一场秋雨一场寒,煎了喝一喝,驱寒祛湿的,很是管用。”
景岚低头一看,果然见一个纸包,鼓鼓囊囊方方正正的,景岚知道,这是刘婶看她脸色不好,知道她是染了风寒了,特意送来的,心下有些感动,这份善意,让突然来到这里来的景岚感到心下温暖起来,由心而发的勾起嘴角,眼角都染了笑意,盈盈的看着刘婶:“多谢刘婶了。”
却没有注意到刘婶在看到景岚那一笑下,神色怔愣住了,眼底是满满的惊艳,这让一直知道景岚长得好,但也不觉得有多突出,因为性子冷,常年没有笑模样,而让那份清秀又折了三分进去,不过是过得去罢了。而此时一笑,竟让刘婶觉得,从来不知道景岚原来这样的好看!天上的仙女,也不过如此了吧?
惊艳了一瞬,刘婶随即松了口气,因为她忽然想到,这样的景岚,还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性子,不然,这要是生在了他们这样的人家,可就是祸不是福了。
原本,刘婶还觉得颜鸿君配景岚是景岚三生修来的福气,但是此时再一想,有个这样漂亮懂事且知书达理的媳妇,是颜相公赚到了。
而那个常年扔下媳妇一个人在家,甚至连个丫鬟都不给找的颜鸿君,立时,在刘婶的眼里,就有些配不上景岚了。
刘婶见景岚收下了菜,也没有理由久留了,搓搓手说道:“那我就回了,下午小鸽子从镇上回来,我再给您送油盐来。”
景岚点点头,她一个人在这个院落里,除了几只鸡,一条狗,没有见到一点活物,即便是再能忍受寂寞,在二十一世纪可以有很多办法打发一个人的时间的年代过来,而这样没有娱乐,没有电灯电脑的日子,那个景岚过了十九年竟然没有疯,真的也是无人能及的本事了。想来她的功夫能够练得那么好,大概就是将练功当做娱乐了吧。还好她有空间,也不会太过无聊。
只是,她却也怕多说多错,因为景岚本身是个不多话又冷清的性子,她已经怕做多了会被怀疑了,刘婶说要离开,也只能点头,看着她消失在小道的尽头,被树林遮住了身形。
“这样的日子,还是早些习惯的好。”习惯寂寞,总比被人当做妖怪烧死的强吧。
在这个未开化的古代,任何的反常都会被冠上妖物的解释,下场,绝对不会好的。
而她那个不知道去了哪里行侠仗义的丈夫,归期不定啊。这也是未来要面对的难题,一个陌生的男人,再英俊,也是陌生人而已,哪里能够成了夫妻?想一想,景岚便觉得头又疼了,提着菜篮迈过门槛,回身关上院门,落下门闩,将菜提进了厨房,看着冷了好些天的灶台,和一旁已经没有几根了的黄瓜。她该不该把空间里的太阳能燃气灶拿出来用呢?还是挑战一下,这个灶台?
想了想,还是不能拿出来,万一被人看见,她可就解释不清楚了。反正还有时间,吃饭她可以在空间里做,而空余下来可以来研究一下这个灶台的用法。景岚此刻,无比庆幸她有着原主人的记忆,想来,应该不会太难才是吧?
毛爷爷说过,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对于一个做饭习惯用电饭煲,燃气灶,洗衣全自动得景岚来说,这项挑战,足够将她空余的时间填满了。至少,在颜鸿君回家之前,她要学会生火,和用灶台做饭,不然,就只能选个好理由搪塞了。失忆……不知道行不行得通?
想到这里,景岚摸了摸肚子,确实饿了,闪身进了空间,她还是先吃饱了,再来研究这项民生大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