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才不知你便是代总捕头的内弟楚捕快,多有怠慢,还请楚捕快勿怪啊!”
刘不才笑着走进大堂,如入自家厅堂一般。
“见过刘老爷!”
冯班头点头示意。
“冯班头客气了,我一平头百姓,可受不得你的礼。楚捕快,怎么直接来捕房了?那接风宴也是为你准备的啊!”
楚歌心中冷笑,我就是个弟弟,可不敢跟你们这些大人物同桌。
“刘老爷说笑了,在下区区普通捕快,自然是和自家弟兄们待在一起更自在!”
这话一出口,冯班头顿觉心中一暖。
败军之将,却还被人视为兄弟,惭愧啊!
其他捕快看楚歌的眼神,也明显亲切了不少。
宋书微笑颔首,刘通则悄悄挺了挺腰板。
这是我兄dei!
刘不才闻言,眼珠一转,忙一拍额头道:“哎呦!是刘某疏忽了,是刘某疏忽了!应该把众兄弟都请去的。这样,晚宴,晚宴诸位兄弟,一定要给刘某一个薄面。好让我将功赎罪!”
说到这儿,他又看向楚歌,“楚捕快,给个面子吧!这饭,你怎能不吃啊?”
“不了!”
楚歌直接拒绝,不是他不懂人情世故,而是这刘不才专门找来,难说没有其他用意。
小河村必须得去,而且得马上就去!
去晚了,鬼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
“我还要去小河村,这饭还是免了吧!而且跟大人们一起吃饭,我吃不饱!所以,谢了!”
好听的话,楚歌会说,也懂,但他实在懒得装。
“呵!”
刘不才干笑一声,“既然如此,那这饭就先欠下!楚捕快要去小河村?不妨刘某送你前去,如何?”
见楚歌短暂沉默,他跟着又来一句,“楚捕快不会怕刘某把你带进尸窝吧?哈哈……”
“那不是正好吗?”
楚歌也笑了起来,“刘老爷若愿为我引路,楚某求之不得!那就有劳了!”
虽然有些冒险,但楚歌不信刘不才真的敢对他出手。
当然,如果对他出手,也没什么。
至少用一条命,为那些枉死之人找到了凶手。
横竖都不亏!
“好!那楚捕快,请吧!”
但楚歌没有立刻动身,而是向众人抱拳道:“诸位仁兄,楚某随刘老爷前去小河村,若神捕司巳蛇大人找我,烦请代我转达,让她别急,我去去就回。多谢了!”
众捕快听言,纷纷还礼。
刘不才瞧了一眼楚歌,嘴角不自觉地抽动了一下。
让她别急?
这是让一个六品高手等你?
你这么大的面子吗?
牵马往外走,刘不才终究忍不住问道:“楚捕快和巳蛇大人是老相识?”
楚歌不动声色,淡然道:“也没什么太深的交情,不过男未婚,女未嫁而已。”
刘不才一怔,男未婚,女未嫁?
这是相好的意思?
他再一想,在过桥时,巳蛇还专门为楚歌出手,确定河底是否有妖尸来着。
现在想来,如果是对待普通下属的话,堂堂六品高手,可不会这么上心的。
见刘不才沉默思索,楚歌暗自一笑。
男未婚,女未嫁,意思多着呢!
可以是谈恋爱,也可以是火包友嘛!
不过,倒也不妨让这位刘老爷想得多一些。
我楚歌,不仅是代总捕头的小舅子,还是神捕司巳蛇大人的小情人呢!
敢动我,你掂量掂量吧!
出了捕房,刘不才从那门口儿的捕快手中接过马缰绳。
后者跟个三孙子似的卑躬屈膝,赔着笑脸,看得楚歌有些恼火。
堂堂一介捕快,真就连脸都不要了是吧?
刘老爷倒是大方,随手就是一两银子扔了过去。
那捕快接过,顿时喜笑颜开。
“谢刘老爷的赏!”
一副奴才相。
刘不才淡然一笑,直接翻身上马,“楚捕快,请吧?”
说罢,策马扬鞭而去。
“刘老爷,你慢走啊!”
得了好处的捕快忙说着讨好的话。
楚歌暗自一叹,有钱能让鬼推磨,也能让捕快甘心当狗。
什么世界,都一个鸟样!
不再多想,当即上马跟了上去。
“小河村据此约有十余里,沿这条路一直向前,便可到达。路还算好走,楚捕快不妨骑得快一些!驾!”
一甩马鞭,刘不才骤然提速。
他的骑术极好,应该是在军营时的老底子。
楚歌骑术才初成,自然很难跟上。
出镇不久,便被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这是想早我一步赶到小河村?”
楚歌有心追赶,奈何荣耀点只剩下5点,就算全加上去,恐怕也难让骑术快速提升。
而且这马,也比不上人家。
无所谓,就让他先去,看他能搞什么鬼!
楚歌不再勉强自己,匀速前进。
十余里不算远,饶是骑术一般,用了小半个时辰楚歌也来到了所谓的“小河村”。
放眼望去,村子不大,也就十几户人家,依河而建,多石屋,确如冯班头所言,附近没有山林和低洼之处,不便于妖尸藏身。
“看样子,冯班头他们遭遇的妖尸,真的很可能是从河里爬出来的。这与我之前所见,倒是不谋而合。”
楚歌心中暗自思量,驱马上前,仔细观瞧。
累于妖尸之祸,村子已经空无一人。
料想昨日妖尸来临之前,村中的百姓就已经迁往了别处。
若不然,便又是一桩屠村惨案。
村子虽已人去楼空,倒也还算干净,至少看上去井井有条。
除了主街的墙壁上有血迹残留,地上有杂乱的脚印、抓痕,路旁有烧尽的木灰,和一些简易的陷阱,并无异常之处。
但稳妥起见,楚歌还是翻身下马,将马栓于路边,自己再仔细地瞧上一番。
凡走过必留下痕迹!
妖尸不会凭空出现,更不会凭空消失。
只要循着它们的脚印,定能发现端倪。
可当楚歌打算按图索骥之时,却有了新的发现。
地上有河沙,并且遮挡了大部分的脚印。
所以昨晚是起风了吗?
楚歌眉头微皱。
河边总有河沙,被风一吹,自然哪儿哪儿都是。
可是,这些更深的脚印,为何只残留了薄薄的一层?
脚印越深,积存的河沙应该更多才对啊!
楚歌再细看脚印的轮廓,更深的脚印应是捕快长靴留下的。
所以……
捕快的脚印留下了,可妖尸留下的手脚印却大多被河沙掩埋了?
还真是够巧的!
楚歌心中冷笑。
他料想此番前来,或许不会有太多发现。
事实证明,倒真是不出所料。
不过这却难不倒他,普通人见此情形,或许真会抓瞎。
但他有鹰眼在,目力之强,岂是凡人可比?
“我倒要看看,这群该死的妖尸能藏到哪儿去?”
楚歌双眼如电,扫视周遭,很快,一组妖尸的手脚印便渐渐映入了他的眼中。
虽也被河沙遮掩,但仍能发现痕迹。
现在只要顺藤摸瓜,定能找到妖尸的所在之处!
楚歌心中振奋,刚要按图索骥,却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来。
那带路的刘老爷去哪儿了?
藏起来了?
四下瞧了几眼,刘不才连人带马都不知所踪。
还真是带得一手好路!
可踪迹已经发现,若此番不按图索骥,难保会再被风沙掩埋啊?
楚歌想了想,还是决定顺着这组手脚印找过去。
凭他现在的实力,纵是铁尸,也应有一战之力。
唯一担心的是,会不会有人偷放冷箭。
但来都来了,总要弄个清楚。
大不了,同归于尽!
当下坚定信念,楚歌大步向前。
妖尸虽是人所变,但和人不同,以四肢行走。
所以留下的不只是脚印,还有手印,又因为受力不同,脚印多与常人有异。
只要目力足够,就不会跟丢。
可是越发向前,楚歌却越发迷惑起来。
按他所想,这组妖尸的手脚印最后通往的地方应该是岸边才对,毕竟他确实在河里见到了妖尸。
但此刻这一组手脚印顺延的方向明显不对,他再跟着走了一会儿,忽然双眼睁大。
这一连串的手脚印,最后通往的地方,竟然是这村中的一座小院。
怎么会这样?
他再向那院中细瞧,顿时眉头紧锁起来。
院内竟然还有妖尸爬出的痕迹。
所以,妖尸真正的藏身之地,是在这些农户的家中?
望着那院内门窗紧闭,昏暗无比的石屋,楚歌咬了咬牙,还是翻墙跳入院中。
看上去,像是村民为躲避妖尸之祸,离开时故意锁住了门窗,以待日后归来,重新居住。
但妖尸的足迹却露出了马脚。
这上锁的石屋之中,定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当下楚歌握紧背上的陌刀,便要破门而入。
可刚到门口,却听得刘不才的声音自后方传来。
“楚捕快,原来你在这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