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大鲤鱼?
这可是好东西!
不过在这个时期,脂米一带的老乡们,基本上不怎么吃鱼。
这主要还是因为饮食习惯不同:性格有点大大咧咧的他们,嫌麻烦,得小心翼翼的注意鱼刺。
另外一点,恐怕是因为缺油。
河鲜这东西,少了油脂就没法做的好吃。
所以这边的人在几十年前,是不怎么吃鱼的。
而且整个村里,也找不到几个会做鱼的人。
今天白珍珍居然提过来一条,足足有3斤多的、金黄金黄的野生大鲤鱼!
这可把叶小川给乐坏了!!
自己早就想整一顿酸酸爽爽,又香又开胃的酸菜鱼吃吃了。
只可惜这边是冬天,本来敢下水捞鱼的人就不多。
再加上市场需求量也不大。
所以,上次自己跑到鸽子市场上,转了老半天,居然没看到一个卖鱼的!
现在好了。
总算可以吃到鱼了,而且还是野生的黄河大鲤鱼。
那可就美气了!
叶小川当下二话不说,从白珍珍手上把鱼接过来,“你们今天晚上做饭,干脆就蒸成全麦粉馍馍,再熬一碗沙盖疙瘩汤,稀一些。
咱吃酸辣土豆丝、酥鸡肉,凉拌猪葱嘴、外带酸菜鱼!”
白珍珍吃了一惊,“这么奢侈的吗?竟然有4个菜...这都得啥级别的干部,才能享受到这么高的待遇啊?”
“叶小川同志,他本来就是干部呀。”
马璐笑的灿烂,“珍珍你别怕,更别替他心疼吃的太奢侈。
在这方面啊呀,你得学我,有的吃就吃。哼...跟着叶小川这个大户,我有啥球不敢吃?”
此话一出,马璐似乎忽然意识到自己失言了...
于是她的脸一红,伸手捂着嘴,再也不敢吭声。
倒是把不明就里的白珍珍,搞得当场一愣!
随后心思通透的她,似乎也意识到了马璐最后那一句,好像有点一语双关的意思...
于是。
白珍珍的脸‘唰’的也红了,一下子变得通透无比,好似熟透了的洛川苹果。
不理马璐的浑话。
叶小川提着鱼出了窑洞。
由于这条野生鲤鱼,已经被冻硬邦邦的。
现在要想开膛破肚,就变得非常的容易,鲤鱼肚子里的肠肠肚肚,早就成了并不太硬的冰疙瘩
这种情况下,只需把鱼肚皮划开。
再用勺子轻轻一挖,鱼内脏全都出来了。
干干净净的。
把鱼内脏拾掇拾掇,随手丢给那些已经开始长出来硬翅尖的小鸡,给它们当零嘴。
回到屋子里。
把鲤鱼头尾剁下来,然后片出鱼脊骨、大刺。
叶小川将两爿鱼肉,片成薄薄的肉片准备进行腌制。
没现成的淀粉?
这个好办!
拿一颗大土豆切成丝,把它泡在水里。
要不了一会儿,再把土豆丝捞出来,把上面的清水慢慢泌掉。
最后泡了土豆丝的水,底下就会出现白白的一层土豆淀粉。
起锅烧肉油。
油温7成热,先把白珍珍回家去抓来的酸菜炒香。
花椒放里头,辣椒怼里头,大蒜不要钱的往里放!
再把鱼头、鱼骨头放下去煎至金黄。
加水一煮。
那诱人的香味,便弥漫着在整间屋子里。
等到煮的差不多了,叶小川再把一片一片的鱼肉往里下。
过了两分钟,起锅,把鱼肉放进擀面盆里。
再次烧火煎油。
油温7成热,辣椒段、花椒粒。往热油里面一撒,然后迅速把它泼到热气腾腾的鱼肉上...
“呲——”的一声。
一股能馋哭隔壁小孩的美妙香气,顿时舒展开去!
“咕噜——”
一直想扮淑女,很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的白珍珍,此时也忍不住猛吞了一口口水!
“叶知青同志,你这一顿饭,就把我们家人一个月胡麻油的定量,给造完了...咕噜...这,这可不是过日子的好习惯啊。”
“休管他。”
马璐也是馋的直吞口水,“他们男同志本来就更大手。
再加上叶小川同学,马上就是饭店负责人了,珍珍你替他心疼这点东西干啥?”
马璐咯咯笑,“老话说,饿死的厨子都有300斤,更何况饭店负责人呢?
还是那句话,有的吃就吃,不管他!”
今天晚上的饭。
是叶小川自打来到陕北之后,吃的最奢侈的一顿。
足足4个菜,麻辣鲜香,还外带一盆疙瘩汤!
酸菜鱼开胃,里面的油又大,直把三个人吃了个风卷残云,肚皮溜圆!!
勾勾又丢丢。
吃完饭,锅碗瓢盆自有白珍珍去洗涮。
而美美吃了一顿大餐的马璐,则很殷勤的去替叶小川,打了一盆洗脚水。
望着乖宝宝一样的马璐。
叶小川忍不住有点疑惑:如今她做什么事,都不用避讳白珍珍了吗?
嘶...难道这两个姑娘之间,已经达成了某种不为人知的协议?
利益共同体,攻守同盟?
等到了晚上。
马璐和白珍珍把被褥抱过来,说是马璐那孔窑洞,里面的烟囱又、又不行了!
老是灌往屋子里灌烟...
烟雾又、又倒灌?
可上次明明替马璐捅了烟囱的,早已经通了啊!
睡就睡吧,反正这种事情有了第1次,接下来就会有第2次。
直到演变成习惯成自然。
躺在炕上。
睡在中间的马璐,明显比起以前更大胆了。
只见她大大方方的把嘴凑到叶小川的耳边。
咬着耳朵低声道,“小川同志啊,你知道为什么白珍珍,她老是往你这边贴吗?”
叶小川摇头。
毕竟要说白珍珍在自己这里,想走后门,给她在饭店里安排一份工作?
可是以前还没这档子事的时候。
白珍珍她也是很明显的、甚至厚着脸皮往自己身上贴。
当时,自己考虑到绝不能对白珍珍说重话。
否则的话,姑娘的脸皮薄。
自己要是稍微说重一些、把她往外赶的话。
肯定会把白珍珍那点仅有的尊严,给毫不留情的彻底摧毁!
那样一来。
感觉已经没脸见人的她,有很大的概率,会去找一根歪脖子枣树...
所以一直以来。
白珍珍在自己面前,表现出一副自来熟的样子,叶小川倒也没去伤她的自尊心。
“她其实,只是想改变她自己的命运。”
“上次竞争代课老师,这或许是,白珍珍她改变自己处境,唯一的机会。”
“只可惜,最后败给了柳真真。”
耳边的马璐吐气如兰,“但她不甘心!
小川,珍珍告诉我,自打有了我们这些知青之后,她就再也不愿和庄里的后生们,多说一句话。”
“我能理解她这种感受,不知道小川同志,你愿不愿意拉珍珍一把呢?”
听到这里。
叶小川算是明白了:白珍珍,她这是不甘心在村里待一辈子。
就像村里的那些年轻姑娘。
她们小的时候呢,总有干不完的家务,带不完的弟弟妹妹,洗不完的衣服,涮不完的碗。
甚至有不少姑娘。
她们小时候还有挨不完的打,穿不完的烂衣裳破棉袄。
等到稍大一些,又得去生产队里出工、挣工分。
还没享受到几天少女的自由呢。
接着,家里就会给她们安排相亲。
然后就是结婚生子,最后就慢慢变成了村里的邋遢婆姨、让人厌恶的长舌妇。
变成那种会因为自家的母鸡,跑到别人家的柴火堆里下了一个蛋,两家人因此而吵个天翻地覆...
外秀慧中的白珍珍。
她是打骨子里,不愿活成那种自己讨厌的人啊...
可在农村里。
一个毫无背景的姑娘,要想改变自己的命运?
那相当于痴人说梦!
但白珍珍还想试试:试试放下身段、厚着脸皮伏地做小的,和知青们打成一片。
说不定。
哪天某个知青突然崛起,到时人家稍稍念点今日的情分、稍稍帮她一把。
或许她心心念念脱离农村的梦想,就能实现了呢?
毕竟。
卑微的如同一粒尘埃的底层人,运气好的话,遇到大人物路过的时候。
哪怕沾人家的皮鞋上,跟着前进行几步。
这段距离,对于一粒尘埃来说。
那已经,是了不得的巨大跨越...
目光越过马璐的秀发。
叶小川望着在黑暗中,依稀还在眨巴眼睛的白珍珍...这倒是一位,有方向感的聪慧姑娘。
她有着一个明确的人生规划。
往往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朝着这个方向去不断努力的人。
通常都不会活得太差。
而白珍珍这女子,没像庄里绝大多数姑娘那样选择认命。
她能坚持不放弃,一直在努力...挺好。
哪怕她的坚持,最终失败了。
那也能挺起胸脯说一句:我曾努力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