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更
从这天起李萍就开始的忙碌的生活。一早还是去族长家里学刺绣,回家就在院里烧火做饭,熬浇汁。有了双头灶,她的效率就快多了。一边蒸饭一边煮菜羹。而猪肺现在是他们每天必备了。
现在连小鱼李萍都不买了,猪肺便宜,熬出高汤为底。然后用这个汤做成各式各样的菜羹,她尽量换着花样做,然后会把煮熟的猪肺切成小块,在菜羹里,这样多少也是一点肉,让人觉得他们真才实料。
李萍不让母亲帮忙,只让她做技术指导,看看怎么可以把菜羹做得更好吃些,不停的变换着佐料的组合,让天天来吃的客人不会感受到厌烦。现在连李娘子都觉得有点难了。干脆定了一个单子,按十天一轮,只有十种口味。每十天一换。这样,终于大家都从不断试味中解脱出来了。
而正如李彬说的,饭车的成功一下子吸引了一堆一模仿者,没人比她还便宜,就算一开始跟她一样,两文一份,自备油纸。但是很快,他们觉得这么实在不合算了,他们背后没有福兴号。他们各种费用加起来,成本根本控制不来。
而李娘子自己有点菜哇,而他和村里人的关系良好,谁家有吃不完的菜,还有小孩子们打到什么小鱼小虾也会送来给她,换点小钱。这些东西积少成多,也不是其它人能比的。
再说他们的味道比一般人家好,就算人家知道,那是用猪肺,可是谁家又有这个闲心一次次的清洗浸泡?再长时间的熬煮?
当然也有那不服气的,欺侮他们是小孩,想把他们赶走。不过,他们背后是福兴号,陈家的独子可在车上负责吆喝,收钱呢!那找茬的也就灰溜溜的走了。让他们的生意能慢慢做稳当。
好在她也是懂事的,她在固定的地方,每天就一桶饭,卖完回家。只要模仿者不在这边,其实不是有点生意的。而等她卖完,没吃上饭的人,自然会到别人家吃饭了。慢慢也就形成了种默契,大家都等着他们先卖,卖完收摊了。他们再吆喝出摊。各得其所!
豪哥儿还是只负责吆喝和收钱,别看只中午那么一下,一个月下来,他真的竟然瘦了一些。不过,天越来越冷了,豪哥儿也不再觉得出摊是件好玩的事了,但是他努力的坚持着。
“明天别来了,我们明天休沐。”收摊时,曾凡跟李萍说道。他们十天一休沐,每次他都提醒一下,就算他知道,她也许不会忘记,但是,还是想说一声。
“哦,好啊,你们休沐,豪哥儿也该回家了。”李萍似如梦初醒一般,休沐时,豪哥儿也能趁机休息一下,她正好把家里的厨具清洗一下。
“嗯,我回家给我姐买好吃的,我赚钱了。”豪哥儿点头,有点小小的兴奋,刚刚原本有点坚持不一下去的,但想到那个,他又有了一点斗志了。他这一个月,每次回去都给娘和姐姐看自己的账本和自己赚到的钱。
这时不得不说二太太是位了不起的女子了,她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儿子受到了亏待,她十分鼓励儿子的改变,为此,还特意让女儿再到李家送了厚礼,表明自己的态度,她和陈福兴一样,为李萍做的一切表示自己有感激。
这也是豪哥儿会一直坚持下来的主因,他的身边除了大太太,没人反对。大太太其实也不是反对,只是觉得堂堂陈家的继承人,出去当小贩,简直就是笑死人了,丢了陈家的脸。
当然她的言论得到了大家一致的反对,于是更没人搭理她了。豪哥儿原本不喜欢她,对于她说的话自然不会放在心上。然后在大家一致的支持下,他想撒娇都没地方,只能无奈的坚持。但他还是小孩子,听到明天又能休息了,哪怕是他不喜欢的回家,他也能忍了。
“明天你到我家来一趟,爹说找了书给你。”李萍收拾好了,回头对曾凡说道。现在曾全和曾仪每天拿碗打完饭回去吃。不会在外面看着他们做生意了。但曾凡一直留在外头帮忙。他的饭是另放的,是从家里带的,温在一个暖包里。等做完生意,拿出来给他吃。
“好!”曾凡边快速的扒饭,边点头。他的饭不是浇饭,而是李家的中午要吃的,既然他帮忙了,李萍就不想给他吃浇饭。
现在,装米饭和汤的桶都被稻草做的保暖大桶包着。曾凡每天都会赶着出来帮忙做事。他们一天一桶饭,都是热呼呼的,哪怕是有时天气不好,桶里的饭放凉了,李萍也不会卖了。她总保证自己的米饭和浇头是热呼呼的。这也是他们生意最好的原因。
现在曾凡天天帮忙,李萍也没拒绝过。两人天天见面,虽说也没什么机会说更多的话,但是两人的感情好像不知不觉得深厚起来了。说话也没之前那么客气了。
曾凡是眼看着李萍好像更单薄了一些,连豪哥儿都瘦了,原本单薄的小未婚妻也就更加瘦了。
这天,天还下着小雨,豪哥儿戴着斗笠,一个个的收钱,还不时的吸吸鼻子,实在太冷了。
李萍在车上搭了个小棚子,但那是为了挡着饭和汤的,她弓着腰,十分迅速的一个个的盛饭舀汤,等饭卖光了。她才发现,自己后背已经被打湿了。但这也没法子,做生意就是这样。
“再下雨穿个蓑衣吧!”曾凡也看到了,皱眉说道。
“你才是,我还能挡一下,你一点也挡不住呢。”李萍看看已经湿掉的肩头,也有点无奈。
“没事,这是在家穿的旧衣裳,过会去换了,就没事。”曾凡不是那没脑子的,说得很随意。
李萍笑了,现在她终于找到一点曾凡的优点。他做事很有恒心,一个月过去了,他天天来帮忙,没有一丝的怨言也没显出一点的厌烦的神色。她觉得现在出来卖饭除了是笼络曾凡之外,更多的是相互的了解了。他们在努力的相互了解中。曾凡知道她是什么样的性子,而自己也慢慢在了解曾凡。
这回的更衣,就知道,他是支持自己做小贩的,因为支持,于是想到下雨可能被淋到,于是会想到带件旧棉衣穿上来帮忙。等回去上课了,把旧棉衣挂在一边,他下午读书也不会着凉。所以他是个很懂变通之人。这让她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