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快又说:“不过我每次去也只能隔着门看她,她大多数时候都认不出来我是谁。”
“没关系,我主要是想看她的私人用品,”白琮起身,“没时间耽误了,我们现在就出发。”
这就……走?唐甜诧异地看着他,很快又低头看着桌上刚刚才送上来的小蛋糕,明确地传递出“我现在不想走”的意思来。
可惜白琮从来没有察言观色这项本领,和秧苗在一起的时候也大多都是在被调教,根本没注意到她这点小心思,飞快地买完单之后居高临下地看着她:“走吧。”
唐甜:“……”这位帅哥你直男到我想哭!
肖雪看上去和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护士帮她打扮得很清爽,高高束起的马尾搭配病服,就好像只是身体不太舒服在这里疗养,因为生活作息规律,气色也很好,素颜看上去也很能打。
唐甜一脸羡慕:“我姐看上去比我还年轻呜呜呜!”
小姑娘追剧刷微博都能熬夜到凌晨两三点,第二天顶着硕大的黑眼圈去上班,即便再厚的底妆都遮盖不住憔悴,用最贵的眼霜、敷最贵的面膜熬成本最高的夜,然后羡慕比她大八岁在医院早睡早起的表姐。
白琮隔着玻璃门看着里面正在绣十字绣的年轻女孩,心里五味杂陈。
肖雪不发病的时候很乖巧,这里的护士都很喜欢她,把她的东西也收拾得很整齐,白琮在里面找到了一个日记本,但是里面写的字他一个都不认识。
“这是什么?”
“我也看不懂,”唐甜做出一个爱莫能助的表情,“但这本子可是我姐的宝贝,犯起病来的时候只有它能救。”
这本子一定和翟屏有关,白琮想把它拿回去仔细研究,但医院不肯。
主治医师坚决地摇头:“病人什么时候犯病完全不受控制,这个本子是最有效的镇静剂,你拿走了万一出问题谁能负责?”
这次连唐甜都站在医生那边,很有良心的在“爱情”和“亲情”之间选择了后者。
这也好办,白琮掏出手机,把本子上每一页都拍了下来,最后不顾唐甜反对,执意把她送回了实习的医院,最后唐甜下车的时候都要哭了:“我这么配合你们搞调查,竟然连饭都不管!”
“我忙到现在也没时间吃饭,回头打报告给你送面锦旗表示嘉奖行不行?”
唐甜才不上当:“我就当你还欠我顿饭了,等这案子结了再请吧。”
说完也不给白琮反对的机会,一溜烟跑进了电梯。
白琮开车之前就抓紧时间把所有图片都打包发给了邹靖,连字都懒得打,直接发了条语音过去:“这是在肖雪这里找到的日记本,上面记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你想想办法。”
按理说邹靖这会儿应该和彭林在省厅汇报工作或者开会,原本白琮没期待他短时间内可以回复,没想到他竟然秒回,还直接给出了个答案:“这是盲文,我今天之内翻译出来。”
这小子还真有两把刷子。
4
秧苗从实验楼里出来就看到了那辆熟悉的车,她咧嘴笑起来跑过去,张嘴就是一句:“哇,原来有了名分之后待遇这么不一样的吗?”
好不容易准点下一次班,想着过来接她的白琮根本不吃这套,装糊涂地反问:“什么名分?你不是刚进实验组吗?这么快升职了?”说着自顾自地又拍了拍头,“哦,你们这不叫升职,叫评职称对吧?”
他故意不接茬,秧苗也不在意,她高高兴兴地上车说:“今天我收到了消费短信,你竟然有空去咖啡厅喝下午茶?”
“带唐甜去的,谈点事情。”
秧苗有一点好,她从不会像偶像剧里那些没头脑的女主角,一天到晚脑补一些狗血剧情,然后找男主角不依不饶地闹,原本来误会都算不上的事生生可以掰扯好几集,所以白琮在这方面从来不担心,也就养成了实话实说且不做过多解释的习惯。
“你还真是,”秧苗掩饰不住高兴地说,“服务员说你们聊得也不久嘛,而且聊完就走,蛋糕都没吃,她问我要不要叫跑腿同城送货,我就让她找人送过来了,陆放和我导师都说让我谢谢你呢。”
“……”得,她连细节都早就清楚了,还把他点过的东西全都做了顺水人情,怪不得一点都不生气。
岳城的天已经非常热了,秧苗平时工作的时候会化淡妆,穿着也偏干练,她本身是比较怕热的体质,实验室的空调度数会调得比较低,但吹久了又会冷,所以还会备一件外套,一个星期带回去洗一次,所以她带了个小行李袋下来,白琮也没觉得奇怪。
“想吃什么?”
白琮已经有日子没和她一起吃饭了,虽然意思着问了一句,但开车的时候路线已经朝着他们经常去的那家湘菜馆了,没想到秧苗却说:“回家吃吧,我最近学了几个新菜式,正好做给你尝尝。”
这一瞬间的感觉怎么形容呢,白琮现在住的那个房子还是他刚毕业那会儿冯喆劝他供的一个小公寓,家里赞助了一点首付钱,房贷的年限是以他刚参加工作那会儿的工资来考虑的,折算下来每个月也就需要还一千多块钱,和租房的钱差不多,因此他也就没什么“家”的归属感,总觉得就是租了个地方住而已。
直到秧苗刚才这句“回家吃吧”,“家”的概念才突然清晰起来,一下子就具化成了眼前这个生动活泼的女孩子。
秧苗可没他这么细腻的心思,她满脑袋都在想一会儿该怎么自然又不露痕迹地赖在他家不走。
下车的时候白琮在秧苗的提醒下去尾箱拿行李袋,才突然惊觉好像事情和他想象中不太一样。
“你是攒了多久没把衣服带回家去洗?”
“哎呀我们不都一起那什么过了吗?我就觉得要对你负责啊,”秧苗生怕他拒绝,自己率先往楼梯间跑,“我今天只带了夏天的一点换洗衣服过来而已,这你就怕啦?那我到时候拖冬天的衣服过来你还搬得起吗?”
那个“吗”字的尾音拖得又绵又长,从楼道里缓慢地飘过来,白琮微微一笑,轻松地提起那个旅行袋,没跟她吵嘴,快速地跟了上去。
事实证明秧苗说的话永远只能信一半,她说“学了几个新菜”,确实不算说谎,但这是建立在“赖在师兄家不走了”这个前提下的切入点而已,所以“几个”等于“两个”,新菜分别是:西红柿炒鸡蛋,和西红柿鸡蛋汤,并且一道菜咸了,一道菜淡了,总的来说就是,都不能吃。
可这对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来说,确实是巨大的进步呢!
最后当然还是只能白琮下厨,好在秧苗嘴不叼,给什么吃什么,还很擅长赞美,哄得人给她做饭都心情舒畅。
白琮觉得这个坑也算是他心甘情愿跳下去的,剁椒鱼头和辣椒炒肉虽然不常做,但这两道菜也没太大技术含量,秧苗好养活,全然没有大家小姐的刁钻脾气,吃完之后还很自觉地去把碗给洗了,白琮拦着不让,她还振振有词:“一家人当然要分摊家务啦,做饭的人不洗碗,这是规矩!”
也不知道她哪来那么多稀奇古怪的说辞,但白琮也没坚持,就随她去了。
其实秧苗很早以前就对白琮这个小公寓有过详细的研究,他买得早,现在已经升值了不少,交通也便利,开车去警队和她的实验室都不算太远,而且离地铁口也不远,去哪里都很方便,上下两层的结构,虽说占地面积不大,但空间足够用了,楼下当书房,楼上只放一张床,两个人住相当温馨。
好不容易磨蹭到八点多,秧苗赖在沙发里抱着她好久以前买的那个恐龙公仔说:“我不管啊,从今天起我就住在这里了!”
白琮没有反对,随口问了一句:“你就这么跟我同居,你爸妈能答应?”
当然不能,而且谭昕蕊本来就对白琮的职业不满意,亲眼见着自己女儿这样倒追人家还不给好脸,对他的印象好不到哪里去,秧苗对她这心理太了解了,所以对她的说辞是“家里离实验室太远了不方便”,骗她说自己在实验室附近租了个小房子,就这样谭昕蕊还是不放心,非要陪着她一起住,好在关键时刻秧吏出来打了个岔,让谭昕蕊陪他出国谈生意,这才让秧苗得逞。
“答应啊,我都多大了!”秧苗咋咋呼呼的说。
她真的很习惯在他面前做伪装,嘴里的话真真假假掺着说,每天都用不同的脸跟他玩游戏,白琮正在收拾案卷资料,回过头去看她的时候,她被昏黄的灯光镶了层边,看上去毛茸茸的,这让他觉得之前她坚定地看着自己,说出那句“我们一起努力,回到最初的起点,帮你师父重新开始”,其实只是一个错觉。